凯众年新增150万只电子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凯众年新增150万只电子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凯众年新增*只电子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项目概况
福 (略) 凯众年新增*只电子塑料制品扩建项目位于 (略) 霞浦县经济开发区大沙 (略) 11号(利用现有1#生产车间空置区域进行改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7950.6m2,建筑面积*.5m2,本次扩建项目企业拟利用现有1#车间空置区域新增注塑机、粉碎机、点焊机、移印机(印花机)等生产所需相关设备,投产后可达年新增电子塑料制品*只生产能力,并对现有项目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提升改造,将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由原来的“水喷淋+除雾干燥+UV光解”改建为“水喷淋+除雾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 (略)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霞浦县经济开 (略) 11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地址: (略) 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26层03室
四、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五、 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 福 (略)
2024年9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凯众年新增*只电子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项目概况
福 (略) 凯众年新增*只电子塑料制品扩建项目位于 (略) 霞浦县经济开发区大沙 (略) 11号(利用现有1#生产车间空置区域进行改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7950.6m2,建筑面积*.5m2,本次扩建项目企业拟利用现有1#车间空置区域新增注塑机、粉碎机、点焊机、移印机(印花机)等生产所需相关设备,投产后可达年新增电子塑料制品*只生产能力,并对现有项目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提升改造,将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由原来的“水喷淋+除雾干燥+UV光解”改建为“水喷淋+除雾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 (略)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霞浦县经济开 (略) 11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 (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地址: (略) 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26层03室
四、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五、 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 福 (略)
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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