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及生态控制线调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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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及生态控制线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4年5月,我镇完成了《 (略) 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需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调整涉及《 (略) 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调整范围位于我镇西北部、 (略) 北侧,与东城街道接壤,面积约68.2公顷。

二、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一)道路调整:拓宽E-01-06地块 (略) ,由1 (略) 升级为26米宽次干道;地块中部和东侧 (略) 新增一条18米宽和1 (略) (略) ; (略) 可实施性,将原控规 (略) 结 (略) 进行偏移,落实 (略) (略) 。

(二)用地调整:根据项目地块范围,将原控规E-01-06地块细分为E-01-06a地块和E-01-06b地块;并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和村界, (略) 北侧地块纳入控规范围,落实为公共绿地。将E-01-0 (略) 场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三)指标调整:结合项目发展诉求,将E-01-06b地块容积率调整至3.0。结合用地性质、容积率调整,修正各地块建筑面积指标、配建车位指标、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和备注信息。

(四)图则调整:根据相关规范,修正坐标、 (略) 段、建筑退距和规划说明, (略) 、通讯基础设施、工业用地建设、轨道管控区管控要求等,取消标注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五)生态控制线调整:本次控规调整地块 (略) 位于生态控制线内,通过“占一补一”进行平衡调整。

1、调出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约*.75平方米,位于大岭山镇连平村,现状为厂房,控规 (略) 用地。

2、调入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约*.75平方米,位于大岭山镇连平村,现状为林地,与原生态线连片。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四、《 (略) 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大岭 (略) 3号城建大楼一楼。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q.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大岭山镇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及生态控制线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略) 大岭山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大岭山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相关文件:
*_01生态控制线调整套航拍.pdf

公示内容:

2024年5月,我镇完成了《 (略) 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需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调整涉及《 (略) 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调整范围位于我镇西北部、 (略) 北侧,与东城街道接壤,面积约68.2公顷。

二、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一)道路调整:拓宽E-01-06地块 (略) ,由1 (略) 升级为26米宽次干道;地块中部和东侧 (略) 新增一条18米宽和1 (略) (略) ; (略) 可实施性,将原控规 (略) 结 (略) 进行偏移,落实 (略) (略) 。

(二)用地调整:根据项目地块范围,将原控规E-01-06地块细分为E-01-06a地块和E-01-06b地块;并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和村界, (略) 北侧地块纳入控规范围,落实为公共绿地。将E-01-0 (略) 场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三)指标调整:结合项目发展诉求,将E-01-06b地块容积率调整至3.0。结合用地性质、容积率调整,修正各地块建筑面积指标、配建车位指标、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和备注信息。

(四)图则调整:根据相关规范,修正坐标、 (略) 段、建筑退距和规划说明, (略) 、通讯基础设施、工业用地建设、轨道管控区管控要求等,取消标注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五)生态控制线调整:本次控规调整地块 (略) 位于生态控制线内,通过“占一补一”进行平衡调整。

1、调出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约*.75平方米,位于大岭山镇连平村,现状为厂房,控规 (略) 用地。

2、调入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约*.75平方米,位于大岭山镇连平村,现状为林地,与原生态线连片。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四、《 (略) 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大岭 (略) 3号城建大楼一楼。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q.com;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略) 大岭山镇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大岭山镇北入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2)图则及生态控制线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略) 大岭山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大岭山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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