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关于共享单车经营备案登记通告
莱阳市关于共享单车经营备案登记通告
(略) 共享电单车规范有序发展,根据《 (略) 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请共享单车投放运营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备案报名登记。
地址: (略) (略) 198号一楼东办公室;联系人:方晓亮,电话:*。
一、经营备案依据
《 (略) 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备案登记对象
(略) 城区内申请开展共享单车租赁服务的运营企业。
三、办结时限(自备案时间开始计算)
1.自通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备案企业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备案报名登记需准备及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备案报名登记截止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相关备案申请材料,审核备案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注: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一正二副共计三册)。
提交时间:2024年09月29日—2024年10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23日
(略) 共享电单车规范有序发展,根据《 (略) 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请共享单车投放运营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备案报名登记。
地址: (略) (略) 198号一楼东办公室;联系人:方晓亮,电话:*。
一、经营备案依据
《 (略) 共享单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备案登记对象
(略) 城区内申请开展共享单车租赁服务的运营企业。
三、办结时限(自备案时间开始计算)
1.自通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备案企业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备案报名登记需准备及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备案报名登记截止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相关备案申请材料,审核备案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注: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一正二副共计三册)。
提交时间:2024年09月29日—2024年10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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