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的公告

因泰顺县凤垟乡梧桐垟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程申请用地面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现给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及其相关附件、附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77-*)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pdf

泰资规预〔2024〕7号.pdf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3日

因泰顺县凤垟乡梧桐垟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程申请用地面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现给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及其相关附件、附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77-*)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pdf

泰资规预〔2024〕7号.pdf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