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溆浦县抗旱应急水源幸福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公示
湖南省溆浦县抗旱应急水源幸福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次公示
怀溆环评〔2024〕17号
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建设地址: (略) 溆浦县深子湖镇清水塘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D*Q)于2024年9月4日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生态影响类)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于2024年9月5日受理该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并完成了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你单位在 (略) 溆浦县深子湖镇清水塘村实施该项目(坐标:东经110°42′47.837″,北纬28°9′36.230″),主要建设内容:扩建主坝在原老坝轴线位置进行坝体加高,主坝防渗方案采用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主坝高27.9m,坝长250m;新建副坝坝高2.96m,坝长36m;重建溢洪道,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高20.5m,坝长为108m;新建输水隧洞全长136m;扩建后水库总库容为*m3,总投资7721.*元,其中环保投资453.*元。
二、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湖南省溆浦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规模、内容实施,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物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及时清理临时用地并进行植被恢复和复耕。同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生、水生生态保护,下放生态流量应满足生态用水需求;水库运营期应划定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在保护区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禁止乱砍滥伐、放牧、耕作,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应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 (略) 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项目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基坑废水、淤泥渗滤液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等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洗车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因特殊需要确需在22 时至次日 6 时进行施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在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要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运行,禁止夜间运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含淤泥)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弃渣应堆放于弃渣场;混凝土弃渣定期清理回收利用;妥善处置清库垃圾,避免二次污染,库区清理出的林草木可用作周边农户的薪柴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落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略) 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
怀溆环评〔2024〕17号
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建设地址: (略) 溆浦县深子湖镇清水塘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D*Q)于2024年9月4日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生态影响类)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于2024年9月5日受理该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并完成了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你单位在 (略) 溆浦县深子湖镇清水塘村实施该项目(坐标:东经110°42′47.837″,北纬28°9′36.230″),主要建设内容:扩建主坝在原老坝轴线位置进行坝体加高,主坝防渗方案采用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主坝高27.9m,坝长250m;新建副坝坝高2.96m,坝长36m;重建溢洪道,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高20.5m,坝长为108m;新建输水隧洞全长136m;扩建后水库总库容为*m3,总投资7721.*元,其中环保投资453.*元。
二、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湖南省溆浦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规模、内容实施,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物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及时清理临时用地并进行植被恢复和复耕。同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生、水生生态保护,下放生态流量应满足生态用水需求;水库运营期应划定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在保护区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禁止乱砍滥伐、放牧、耕作,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应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 (略) 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项目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基坑废水、淤泥渗滤液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等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洗车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因特殊需要确需在22 时至次日 6 时进行施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在夜间施工;运输车辆要尽量避免在休息时间运行,禁止夜间运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严格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含淤泥)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弃渣应堆放于弃渣场;混凝土弃渣定期清理回收利用;妥善处置清库垃圾,避免二次污染,库区清理出的林草木可用作周边农户的薪柴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落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略) 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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