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萨尔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C236???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 (略) 萨尔图区大庆钻探二号废弃钻井液处理项目 | 大庆油田采油三厂四矿?407队( (略) 内) | 大庆赛诺 (略) | (略)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大庆油田采油三厂四矿?407队( (略) 内)。该项目新增2套生产线,主要为可移动式撬装装置,新建生产厂房1座,维修库房1座,为使厂区生产布局合理,移址新建化验室1座,并完善厂区配套设施,新建危废暂存点和废编织袋暂存库各1座。建成新增水基泥浆处理能力*m3/年。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噪声和废气、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以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待施工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1、废气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各种燃油动力设备产生的废气等。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工地厂界设置密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间隔一定距离设置喷淋洒水设施。 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对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 ③在扬尘易产生点加强洒水抑尘,增加洒水次数;使用商品混凝土。 ④严禁随意抛洒土方、建筑垃圾。 ⑤土方未能及时用于绿化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⑥对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全封闭无泄露处理。 ⑦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并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场区内修建导流沟,设置沉淀池。废水通过导流沟收集至沉淀池内,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罐车 (略) (略) 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对移动噪声源如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统一布置在场地中部,远离敏感目标,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建筑材料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避免夜间运输。 ④配备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并保养好车辆,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保证建筑施工场界在施工各阶段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回填于低洼处或用作后期绿化培植用土,不外排。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挖掘的废建材(如砂石、混凝土、木材、废砖等)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中的金属、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 (略)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 项目原料为泥浆,泥浆处理后有残留的泥渣附着在设备上,风干后容易形成扬尘。但由于该项目在厂房内进行生产,另外通过人工洒水的方式降低扬尘浓度,不会散逸在大气中,对环境产生影响。 生产产生的泥饼存放在泥饼暂存区(露天),此时泥饼的含水率约为33.8%,期间由于水分蒸发会导致部分粉尘颗粒脱离泥饼遇风产生扬尘。由于此部分扬尘产生量与风速、空气湿度、日照情况、存储时间、堆高、堆场面积等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故难以定量核算。但为防止该项目堆场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需要对泥饼暂存区 (略) ,防止扬尘的产生。必要时定时洒水抑尘。 该项目建成后不增加定员,依托现有食堂,不增加灶头,做菜为电炒锅。 该项目在日常实验过程中会使用到硫酸、盐酸和硝酸等酸性化学品,以及正十六烷等有机化学品。由于该项目试验过程中尽管每次使用的化学品量较少,但仍然会挥发少量的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该项目不涉及非正常工况,如果通风橱或负压收集出现事故,可以暂停试验。 项目营运期车辆扬尘、装卸扬尘、成品堆场扬尘、生产线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项目化验室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要求。 2、废水 该项目泥浆处理产生的压滤液送运至北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注。项目使用的抑尘用水全部融入砂石、地面及自然蒸发,无外排。因此,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压滤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罐车拉运至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高噪声设备主要均质脱稳反应装置、均质缓冲加压装置、固液分离装置、筛分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袋、泥饼、岩屑、试验用泥饼、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液)和生活垃圾等。 1)废弃包装袋 该项目使用药剂后产生废弃包装袋,产生量为1t/a。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2)泥饼和岩屑 水基泥浆处置过程产生泥饼,水基泥浆所含总水量的30%留在泥饼中(*t/a),筛分过程产生315t/a岩屑,则留在泥饼中的固相为*t/a,使用药剂量5100t/a,泥饼量为*t/a。处理后的泥饼和岩屑满足《废弃钻井液处理规范》(DB23/T693-2000)中表1标准要求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298-2016)相关要求,用于建设用地垫井场 (略) ,制烧结砖等综合利用,最终用于民用或工业建筑。 3)实验用泥饼 生产运营期,每批次处理后的泥饼需要抽检是否达到处理要求,故实验过程中抽取的少量泥饼测试其含水率、pH等指标后废弃,为一般固体废物,实验用泥饼产生量较少,该部分泥饼重新返回泥饼堆场。 5)废机油、废机油桶 项目生产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维修,废机油产生量约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900-214-08);产生废机油桶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900-214-08)。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 6)实验废液 项目化验室废物主要包括化验结束产生的废液和化验仪器清洗废水等,总废液量为1.7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分别为HW49(900-047-49),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7)更换废零件 为了保证水基泥浆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及时更换易耗损零件,根据运行需要,更换下来的废零件约0.5t/a,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8)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为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按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8.25t/a,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萨尔图生态环境局C236???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黑 (略) 萨尔图区大庆钻探二号废弃钻井液处理项目 | 大庆油田采油三厂四矿?407队( (略) 内) | 大庆赛诺 (略) | (略)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大庆油田采油三厂四矿?407队( (略) 内)。该项目新增2套生产线,主要为可移动式撬装装置,新建生产厂房1座,维修库房1座,为使厂区生产布局合理,移址新建化验室1座,并完善厂区配套设施,新建危废暂存点和废编织袋暂存库各1座。建成新增水基泥浆处理能力*m3/年。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噪声和废气、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以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待施工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1、废气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各种燃油动力设备产生的废气等。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工地厂界设置密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间隔一定距离设置喷淋洒水设施。 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对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 ③在扬尘易产生点加强洒水抑尘,增加洒水次数;使用商品混凝土。 ④严禁随意抛洒土方、建筑垃圾。 ⑤土方未能及时用于绿化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⑥对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全封闭无泄露处理。 ⑦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并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场区内修建导流沟,设置沉淀池。废水通过导流沟收集至沉淀池内,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罐车 (略) (略) 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对移动噪声源如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统一布置在场地中部,远离敏感目标,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建筑材料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避免夜间运输。 ④配备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并保养好车辆,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保证建筑施工场界在施工各阶段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回填于低洼处或用作后期绿化培植用土,不外排。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挖掘的废建材(如砂石、混凝土、木材、废砖等)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中的金属、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 (略)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 项目原料为泥浆,泥浆处理后有残留的泥渣附着在设备上,风干后容易形成扬尘。但由于该项目在厂房内进行生产,另外通过人工洒水的方式降低扬尘浓度,不会散逸在大气中,对环境产生影响。 生产产生的泥饼存放在泥饼暂存区(露天),此时泥饼的含水率约为33.8%,期间由于水分蒸发会导致部分粉尘颗粒脱离泥饼遇风产生扬尘。由于此部分扬尘产生量与风速、空气湿度、日照情况、存储时间、堆高、堆场面积等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故难以定量核算。但为防止该项目堆场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需要对泥饼暂存区 (略) ,防止扬尘的产生。必要时定时洒水抑尘。 该项目建成后不增加定员,依托现有食堂,不增加灶头,做菜为电炒锅。 该项目在日常实验过程中会使用到硫酸、盐酸和硝酸等酸性化学品,以及正十六烷等有机化学品。由于该项目试验过程中尽管每次使用的化学品量较少,但仍然会挥发少量的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该项目不涉及非正常工况,如果通风橱或负压收集出现事故,可以暂停试验。 项目营运期车辆扬尘、装卸扬尘、成品堆场扬尘、生产线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项目化验室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要求。 2、废水 该项目泥浆处理产生的压滤液送运至北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注。项目使用的抑尘用水全部融入砂石、地面及自然蒸发,无外排。因此,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压滤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罐车拉运至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高噪声设备主要均质脱稳反应装置、均质缓冲加压装置、固液分离装置、筛分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袋、泥饼、岩屑、试验用泥饼、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液)和生活垃圾等。 1)废弃包装袋 该项目使用药剂后产生废弃包装袋,产生量为1t/a。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2)泥饼和岩屑 水基泥浆处置过程产生泥饼,水基泥浆所含总水量的30%留在泥饼中(*t/a),筛分过程产生315t/a岩屑,则留在泥饼中的固相为*t/a,使用药剂量5100t/a,泥饼量为*t/a。处理后的泥饼和岩屑满足《废弃钻井液处理规范》(DB23/T693-2000)中表1标准要求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钻井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298-2016)相关要求,用于建设用地垫井场 (略) ,制烧结砖等综合利用,最终用于民用或工业建筑。 3)实验用泥饼 生产运营期,每批次处理后的泥饼需要抽检是否达到处理要求,故实验过程中抽取的少量泥饼测试其含水率、pH等指标后废弃,为一般固体废物,实验用泥饼产生量较少,该部分泥饼重新返回泥饼堆场。 5)废机油、废机油桶 项目生产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维修,废机油产生量约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900-214-08);产生废机油桶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900-214-08)。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 6)实验废液 项目化验室废物主要包括化验结束产生的废液和化验仪器清洗废水等,总废液量为1.7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分别为HW49(900-047-49),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7)更换废零件 为了保证水基泥浆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及时更换易耗损零件,根据运行需要,更换下来的废零件约0.5t/a,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8)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劳动定员为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按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8.25t/a,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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