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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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 传真:0906-*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6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柯一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

(略) 187团创业园,总占地面积为7445m3。项目区东 (略) ,西侧为引水工程总干渠,北侧约500m处为额尔齐斯河,南侧为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55′49.467″,北纬47°19′48.673″。

(略) 柯一 (略)

(略) (略)

建设花砖生产线6条,路沿石生产线4条,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建成后年生产花砖、路沿石共计*m3/a,其中花砖*m3/a、路沿石*m3/a。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配料粉尘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20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监控点与参照点TSP 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0.5mg/m3)。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及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可回收利用的企业;不合格废料及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筑路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2

边疆骆驼乳业年产620吨驼奶制品建设项目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6′0.007″,北纬47°18′53.403″。项目区东 (略) ,道路 (略) 恒润农贸,南 (略) ,道路以南为大罗素马铃薯制品厂,西 (略) (略) ,北侧为顶山瓜子厂。

边疆骆驼乳业(新疆)有限公司

新疆朗泰晟源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5131m2,总建筑面积约2739m2,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398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95m2,配套建筑面积146m2;新建驼乳粉生产线1条,冻干乳粉生产线1条、鲜奶生产线1条、酸奶生产线1条。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喷雾干燥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输送+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灌装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厂界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气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的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50mg/m3);污水处理站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H2S:0.06mg/m3,NH3:1.5mg/m3,臭气浓度:20)要求。(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及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未被利用的蒸奶冷凝废水、酸碱洗废水(进入中和储罐中和预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池+ABR厌氧+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规模1m3/h。)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纯水制备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持其低噪声水平;安装基座减震设施;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奶渣与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酸、碱和消毒剂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 传真:0906-*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6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柯一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

(略) 187团创业园,总占地面积为7445m3。项目区东 (略) ,西侧为引水工程总干渠,北侧约500m处为额尔齐斯河,南侧为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55′49.467″,北纬47°19′48.673″。

(略) 柯一 (略)

(略) (略)

建设花砖生产线6条,路沿石生产线4条,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建成后年生产花砖、路沿石共计*m3/a,其中花砖*m3/a、路沿石*m3/a。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配料粉尘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20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监控点与参照点TSP 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0.5mg/m3)。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及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或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可回收利用的企业;不合格废料及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筑路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2

边疆骆驼乳业年产620吨驼奶制品建设项目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6′0.007″,北纬47°18′53.403″。项目区东 (略) ,道路 (略) 恒润农贸,南 (略) ,道路以南为大罗素马铃薯制品厂,西 (略) (略) ,北侧为顶山瓜子厂。

边疆骆驼乳业(新疆)有限公司

新疆朗泰晟源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5131m2,总建筑面积约2739m2,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398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95m2,配套建筑面积146m2;新建驼乳粉生产线1条,冻干乳粉生产线1条、鲜奶生产线1条、酸奶生产线1条。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喷雾干燥粉尘通过“密闭管道输送+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灌装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厂界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气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的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50mg/m3);污水处理站H2S、NH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H2S:0.06mg/m3,NH3:1.5mg/m3,臭气浓度:20)要求。(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及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未被利用的蒸奶冷凝废水、酸碱洗废水(进入中和储罐中和预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池+ABR厌氧+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规模1m3/h。)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纯水制备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持其低噪声水平;安装基座减震设施;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奶渣与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酸、碱和消毒剂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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