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遵市发改审批〔2024〕56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关 (略) 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为加快推动乡镇管道天然气建设进程,建立健全管道天然气运营体系与经营机制,实现汇川区西部五镇天然气全覆盖,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工程项目。现就有关内容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略) (略) 。

二、项目编码:2405-*-04-01-*。

三、建设地点: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毛石镇五个乡镇。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汇川区五个乡镇敷设规模达2200Nm3/h、总长度为65.261km (略) ,其中敷设沙湾镇中压管道DN300长度*m,山盆镇中压管道DN200长度*m,毛石镇中压管道DN160长度*m,松林镇中压管道DN160长度*m,芝麻镇中压管道DN110长度7180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项目及运行要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要求,施工及运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防范风险事故,确保燃气施工使用安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 (略) 汇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请予协 (略) 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建设项目用地意见的函>的复函》、《 (略) 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024-2025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中国石 (略) (略) (略) (略) )》等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 (略) (略) 根据本核准文件,按要求办理节能审查、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9月14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遵市发改审批〔2024〕56号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关 (略) 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为加快推动乡镇管道天然气建设进程,建立健全管道天然气运营体系与经营机制,实现汇川区西部五镇天然气全覆盖,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工程项目。现就有关内容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 (略) (略) 。

二、项目编码:2405-*-04-01-*。

三、建设地点: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毛石镇五个乡镇。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汇川区五个乡镇敷设规模达2200Nm3/h、总长度为65.261km (略) ,其中敷设沙湾镇中压管道DN300长度*m,山盆镇中压管道DN200长度*m,毛石镇中压管道DN160长度*m,松林镇中压管道DN160长度*m,芝麻镇中压管道DN110长度7180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项目及运行要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要求,施工及运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防范风险事故,确保燃气施工使用安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 (略) 汇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请予协 (略) 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建设项目用地意见的函>的复函》、《 (略) 汇川区沙湾镇、山盆镇、芝麻镇、松林镇和毛石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协议书及补充协议》、《2024-2025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中国石 (略) (略) (略) (略) )》等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 (略) (略) 根据本核准文件,按要求办理节能审查、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9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