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关于核定普陀区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略)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 * 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33 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普 (略) 改扩建项目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编 号 : 沪 普 书(2024)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普 (略) 改扩建项目。
2、项目代码:*X*A*。
3、项目建设依据:《 (略) 普陀区真如社区 W* 单元、W* 单元 B5、E3 街坊等/石泉社区 W* 单元 A6、A7 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18〕87 号)、《 (略) 普陀区真如社区 W*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F02街坊实施深化》(普 (略) 改扩建工程(图则更新)编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略) 、南至曹杨八村、西至曹杨八村、北至 (略) 。
5、规划用地性质:F02-02 地块医疗卫生用地(C5);F02-01-1 地块公共绿地(G1)。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F02-02 地块 5628.13 平方米;F02-01-1 地块 1042.05 平方米;另退 (略) 用地 215.05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F02-02 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3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 (略)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F02-02 地块医疗卫生建筑;F02-01-1地块绿地配套建筑。
2、建筑容积率:F02-02 地块不大于 3.0。
3、建 (略) 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F02-02 地 (略) 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 10 米、 (略) 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 3 米,同时应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
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F02-02 地退让 F02-00-1地块不小于 10 米,同时应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
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6、建筑高度控制要求:F02-02 地块不大于 40 米。
7、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 (略) 道路中心线标高约 0.3 米。
8、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9、F02-01-1 地块地下空间可建设停车及附属垂直交通设施,与 F02-02 地块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并联通。地下空间开发指标与 F02-01-2 地块统筹计算,绿地地下空间开发范围不大于绿地总面积的 50%,具体以项目实施管理阶段批准的建设方案为准。
10、公共绿地上方有电力高压架空线走廊,相关建设方案、建筑后退距离应以电力部门意见为准,具体方案应征得电力部门同意意见。
11、方案阶段应征询建委、消防、交通、交警、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卫生、民防、应急、轨交、电力、水务、燃气等部门意见并予落实。
1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3日
(略)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 * 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33 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普 (略) 改扩建项目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编 号 : 沪 普 书(2024)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普 (略) 改扩建项目。
2、项目代码:*X*A*。
3、项目建设依据:《 (略) 普陀区真如社区 W* 单元、W* 单元 B5、E3 街坊等/石泉社区 W* 单元 A6、A7 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18〕87 号)、《 (略) 普陀区真如社区 W*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F02街坊实施深化》(普 (略) 改扩建工程(图则更新)编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略) 、南至曹杨八村、西至曹杨八村、北至 (略) 。
5、规划用地性质:F02-02 地块医疗卫生用地(C5);F02-01-1 地块公共绿地(G1)。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F02-02 地块 5628.13 平方米;F02-01-1 地块 1042.05 平方米;另退 (略) 用地 215.05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F02-02 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3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 (略)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F02-02 地块医疗卫生建筑;F02-01-1地块绿地配套建筑。
2、建筑容积率:F02-02 地块不大于 3.0。
3、建 (略) 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F02-02 地 (略) 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 10 米、 (略) 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 3 米,同时应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
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F02-02 地退让 F02-00-1地块不小于 10 米,同时应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
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6、建筑高度控制要求:F02-02 地块不大于 40 米。
7、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 (略) 道路中心线标高约 0.3 米。
8、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9、F02-01-1 地块地下空间可建设停车及附属垂直交通设施,与 F02-02 地块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并联通。地下空间开发指标与 F02-01-2 地块统筹计算,绿地地下空间开发范围不大于绿地总面积的 50%,具体以项目实施管理阶段批准的建设方案为准。
10、公共绿地上方有电力高压架空线走廊,相关建设方案、建筑后退距离应以电力部门意见为准,具体方案应征得电力部门同意意见。
11、方案阶段应征询建委、消防、交通、交警、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卫生、民防、应急、轨交、电力、水务、燃气等部门意见并予落实。
1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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