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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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公示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丽经开〔2022〕40号)和《丽水经济开发区C彩虹城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审核,以下1人符合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公寓安排

1

焦素睿

夏诺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重大项目)

1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丽经开〔2022〕40号)和《丽水经济开发区C彩虹城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审核,以下1人符合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的相关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止。若有异议,请予反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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