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G228连江浦口松坞至晓澳横仑段公路工程用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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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G228连江浦口松坞至晓澳横仑段公路工程用海的批复

连江县 (略) :

你司提交的“国道G228连江浦口松坞至晓澳 (略) 工程”用海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连江县敖江口东部6.6939公顷海域,用于建设国道G228连江浦口松坞至晓澳 (略) 工程,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0.3032公顷,跨海桥梁6.3907公顷(宗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路桥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连江县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15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附件:国道G228连江浦口松坞至晓澳 (略) 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表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连江县 (略) :

你司提交的“国道G228连江浦口松坞至晓澳 (略) 工程”用海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使用连江县敖江口东部6.6939公顷海域,用于建设国道G228连江浦口松坞至晓澳 (略) 工程,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0.3032公顷,跨海桥梁6.3907公顷(宗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用海类型一级类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路桥用海”。用海期限为40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连江县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15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接受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附件:国道G228连江浦口松坞至晓澳 (略) 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表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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