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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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关于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的请示》隆教体发〔2024〕25号收悉。经提级自治区论证通过,我局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研究,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等国家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1-*-05-01-*)

二、建设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三、项目法人:李瞿鹭

四、建设地点:杨河中学、张程乡中心小学校园内

五、建设年限:2024年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上框架楼2栋,其中:综合楼1栋、学生宿舍楼1栋,消防水池1座,总建筑面积3948.2平方米等建设内容。

(一)综合楼:地上框架结构坡屋顶四层楼房一栋,长46.45米、宽10.4米、高度17.7米,总建筑面积1968.8平方米。

(二)学生宿舍楼:框架结构坡屋顶四层楼房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三层,长51.50米、宽10.1米、高12.55米,总建筑面积1590平方米。

(三)消防水池、泵房及附属工程: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高4.1米,长35.7米,宽10.7米,建筑面积389.4平方米。两栋楼室外供水、供暖、供电、 (略) 、院坪等附属工程。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概算149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00.*元,其他费用53.*元,预备费43.*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元,县政府配套资金477.*元。

九、项目管理:此项目已提级自治区发改委论证通过,待国家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请你单位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国家审核同意建设的意见未反馈,手续不齐全,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此复

附件: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费用

指标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400.83

93.53%

(一)

张程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

585.60

39.10%

(二)

张程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消防水池

70.99

4.74%

(三)

杨河中学综合楼

744.24

49.69%

其他费用

53.35

3.56%

1

设计费

28.02

1.87%

2

勘察测量费

3.50

0.23%

3

图纸审查费

1.10

0.07%

4

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4.20

0.28%

5

招标代理费

1.12

0.07%

6

工程监理费

11.21

0.75%

7

检测费

1.40

0.09%

8

竣工结算审计费

2.80

0.19%

预备费

43.63

2.91%

总投资

1497.8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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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关于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的请示》隆教体发〔2024〕25号收悉。经提级自治区论证通过,我局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研究,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等国家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1-*-05-01-*)

二、建设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三、项目法人:李瞿鹭

四、建设地点:杨河中学、张程乡中心小学校园内

五、建设年限:2024年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上框架楼2栋,其中:综合楼1栋、学生宿舍楼1栋,消防水池1座,总建筑面积3948.2平方米等建设内容。

(一)综合楼:地上框架结构坡屋顶四层楼房一栋,长46.45米、宽10.4米、高度17.7米,总建筑面积1968.8平方米。

(二)学生宿舍楼:框架结构坡屋顶四层楼房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三层,长51.50米、宽10.1米、高12.55米,总建筑面积1590平方米。

(三)消防水池、泵房及附属工程: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高4.1米,长35.7米,宽10.7米,建筑面积389.4平方米。两栋楼室外供水、供暖、供电、 (略) 、院坪等附属工程。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概算149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00.*元,其他费用53.*元,预备费43.*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元,县政府配套资金477.*元。

九、项目管理:此项目已提级自治区发改委论证通过,待国家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请你单位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该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国家审核同意建设的意见未反馈,手续不齐全,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要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此复

附件: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隆德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费用

指标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400.83

93.53%

(一)

张程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

585.60

39.10%

(二)

张程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消防水池

70.99

4.74%

(三)

杨河中学综合楼

744.24

49.69%

其他费用

53.35

3.56%

1

设计费

28.02

1.87%

2

勘察测量费

3.50

0.23%

3

图纸审查费

1.10

0.07%

4

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4.20

0.28%

5

招标代理费

1.12

0.07%

6

工程监理费

11.21

0.75%

7

检测费

1.40

0.09%

8

竣工结算审计费

2.80

0.19%

预备费

43.63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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