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东莞市维运电子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的公示
关于延长东莞市维运电子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的公示
关 (略) 维运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的公示
(略) 维运 (略) 位于 (略) 企石镇红棉江南大道177号,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7月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并于2023年8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建【2023】9120号),项目于2023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2024年3月1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并于2024年4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51YY4Y*X,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现于2024年7月4日进入调试期,调试期限为3个月(2024年7月4日-2024年10月3日),由于我司危废仓等设置不规范,需要时间整改,故在调试期内不能完成自主验收,因此申请延长调试时间,经公司内部决定,延长调试时间两个月,延长调试期限为(2024年10月4日-2024年12月3日),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9月23日-9月28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 (略) 维运 (略)
建设地址: (略) 企石镇红棉江南大道177号
联系人:刘春景
联系电话: *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略) 维运 (略) 位于 (略) 企石镇红棉江南大道177号(北纬23°4′14.327″,东经114°4′40.230″),项目于2023年7 (略) (略) 编制《 (略) 维运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8月30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东环建【2023】9120号)。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从事五金件、薄膜开关、 (略) 、铭板、铝合金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五金件2000 万个、薄膜开关450 万个、 (略) *个、铭板20 万个、铝合金配件255.36 吨。环评审批的主要设备为气动冲床28台、齿轮冲床16台、高速冲床3台等。( (略) 维运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水喷淋用水、压铸机冷却水、盐雾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洗版废水经设备自带废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剩余浓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略) ,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印刷、丝印、滴胶、烘烤、UV固化工序设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熔化、压铸、抛光、拉丝、喷砂、打磨、激光切割、镭雕、打标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金属熔炼(化)中的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浇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的运行噪声,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再通过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1)废砂、废粉尘、不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沉渣、塑料边角料、烫金纸边角料、边角料及次品、 (略) 回收处理;(2)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3)废机油、废油桶、废桶、废活性炭、废液、废切削油、铝灰渣、废抹布、除尘沉渣、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污泥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略) 维运 (略)
2024年9月23日
关 (略) 维运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的公示
(略) 维运 (略) 位于 (略) 企石镇红棉江南大道177号,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7月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并于2023年8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建【2023】9120号),项目于2023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2024年3月1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并于2024年4月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51YY4Y*X,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现于2024年7月4日进入调试期,调试期限为3个月(2024年7月4日-2024年10月3日),由于我司危废仓等设置不规范,需要时间整改,故在调试期内不能完成自主验收,因此申请延长调试时间,经公司内部决定,延长调试时间两个月,延长调试期限为(2024年10月4日-2024年12月3日),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9月23日-9月28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 (略) 维运 (略)
建设地址: (略) 企石镇红棉江南大道177号
联系人:刘春景
联系电话: *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略) 维运 (略) 位于 (略) 企石镇红棉江南大道177号(北纬23°4′14.327″,东经114°4′40.230″),项目于2023年7 (略) (略) 编制《 (略) 维运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8月30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东环建【2023】9120号)。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从事五金件、薄膜开关、 (略) 、铭板、铝合金配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五金件2000 万个、薄膜开关450 万个、 (略) *个、铭板20 万个、铝合金配件255.36 吨。环评审批的主要设备为气动冲床28台、齿轮冲床16台、高速冲床3台等。( (略) 维运 (略) (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水喷淋用水、压铸机冷却水、盐雾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洗版废水经设备自带废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剩余浓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略) ,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印刷、丝印、滴胶、烘烤、UV固化工序设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熔化、压铸、抛光、拉丝、喷砂、打磨、激光切割、镭雕、打标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金属熔炼(化)中的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浇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的运行噪声,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再通过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1)废砂、废粉尘、不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沉渣、塑料边角料、烫金纸边角料、边角料及次品、 (略) 回收处理;(2)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3)废机油、废油桶、废桶、废活性炭、废液、废切削油、铝灰渣、废抹布、除尘沉渣、含油金属边角料及碎屑、污泥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略) 维运 (略)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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