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公示说明:
《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成果于2024年9月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规划成果需向公众进行公示。现将规划成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略) 民对《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
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3日,共30天。
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德庆县 (略) 站http://**)
(2)展板展示:德庆县自然资源局、官圩镇政府公示栏
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涉及德庆县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及其周边地块,规划区位于德庆县北部,距德庆县城28千米。规划范围北至寻龙谷林区,西至大?村,东至牛尾冲,南至金林水库,包括南部遇龙里、中部小龙湾、北部寻龙谷三个组团,规划面积约111.09公顷。
本次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规划区的资源禀赋进行了分析盘点,结合景区发展及项目建设的需要,科学确定本次规划方案,从定位目标、土地利用、服务设施、景观保护与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等方面进行详细指引,并提出实施策略与管理措施。
通过本次规划的编制,落实上位规划用地布局和用地指标,响应新时期空间治理改革对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保护开发建设提出的新理念和新要求,加强景区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提高开发建设的可操作性,有效引导土地开发。通过景区的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提升景区知名度和服务能力,带动德庆县经济发展。
附注:
1.公示详细内容 (略) 德庆县 (略) http://**)进行查询。
2.意见反馈方式
(1)来函请邮寄至:德 (略) 13号德庆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室,邮编:*。
(2)电话咨询:0758-*
(3)传真请发送至:0758-*
(4)发送电子邮件至:*@*haoging. gov.cn
3.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公示说明:
《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成果于2024年9月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规划成果需向公众进行公示。现将规划成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略) 民对《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
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3日,共30天。
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德庆县 (略) 站http://**)
(2)展板展示:德庆县自然资源局、官圩镇政府公示栏
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涉及德庆县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及其周边地块,规划区位于德庆县北部,距德庆县城28千米。规划范围北至寻龙谷林区,西至大?村,东至牛尾冲,南至金林水库,包括南部遇龙里、中部小龙湾、北部寻龙谷三个组团,规划面积约111.09公顷。
本次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规划区的资源禀赋进行了分析盘点,结合景区发展及项目建设的需要,科学确定本次规划方案,从定位目标、土地利用、服务设施、景观保护与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等方面进行详细指引,并提出实施策略与管理措施。
通过本次规划的编制,落实上位规划用地布局和用地指标,响应新时期空间治理改革对盘龙峡森林温泉度假区保护开发建设提出的新理念和新要求,加强景区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提高开发建设的可操作性,有效引导土地开发。通过景区的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提升景区知名度和服务能力,带动德庆县经济发展。
附注:
1.公示详细内容 (略) 德庆县 (略) http://**)进行查询。
2.意见反馈方式
(1)来函请邮寄至:德 (略) 13号德庆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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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真请发送至: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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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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