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的通告
关于《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为期十天,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项目
二、建设单位:茂名滨海 (略)
三、建设地点: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区,中心概略地理位置为111°15"16.939"E,21°28"18.676"N。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养殖海域面积9750亩(650公顷)。主要开展底播贝类养殖,主要养殖种类为波纹巴非蛤(含花*、花蛤、油*),或根据实际情况养殖其他贝类,选择底播种苗播种,让其自然生长,养殖过程不投饵、不施肥。
该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方式)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方式)中的底播养殖。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650公顷,均为开放式养殖用海。拟申请用海期限15年。该项目不占用海岸线。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广东邦鑫 (略)
六、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起止日期从公示之日算起)。
七、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还应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地址: (略) 电白区电城镇茂名港务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668-*
附件: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pdf
(略) 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4年9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为期十天,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项目
二、建设单位:茂名滨海 (略)
三、建设地点: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区,中心概略地理位置为111°15"16.939"E,21°28"18.676"N。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养殖海域面积9750亩(650公顷)。主要开展底播贝类养殖,主要养殖种类为波纹巴非蛤(含花*、花蛤、油*),或根据实际情况养殖其他贝类,选择底播种苗播种,让其自然生长,养殖过程不投饵、不施肥。
该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方式)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二级方式)中的底播养殖。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650公顷,均为开放式养殖用海。拟申请用海期限15年。该项目不占用海岸线。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广东邦鑫 (略)
六、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起止日期从公示之日算起)。
七、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还应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地址: (略) 电白区电城镇茂名港务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668-*
附件: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滩涂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pdf
(略) 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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