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卓著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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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卓著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传 真:0701-*

通讯地址: (略) (略) 24号,邮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月湖新城鹰雄大道以北、创业大道以东、 (略) 以西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月湖新城鹰雄大道以北、创业大道以东、 (略) 以西(地理坐标为东经117°8′7.372″,北纬28°16′32.866″),建筑面积约799.38平方米。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天宏 (略) 办公楼2楼及1楼部分区域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实验室,含理化室、无机前处理室、有机前处理室、样品配置室、嗅辨室、气瓶室、气质室、气相色谱室、小型仪器室、样品室、留样室、天平室、标准物质室、试剂室(含危化室)、无菌室、培养室等主体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办公区、采样设备间等辅助及公用工程;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主要检测项目包括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噪声和振动等。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实验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采取“pH调节池-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须满足月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LAS、氟化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月湖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前处理和样品分析时产生的无机废气及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为上述未捕集的废气。前处理和样品分析时产生的无机废气采用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前处理和样品分析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2)外排,外排废气中硫酸雾、HCl、NOx(硝酸雾)、氟化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醛、*醇浓度及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三氯*烷、四氯*烯浓度及速率可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氨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氢、*醛、*醇、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三氯*烷、四氯*烯可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风机及水泵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试剂及包装、实验废液及废物、前两次清洗器皿废液、废弃实验手套、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废实验器皿(需清洗干净)、废纸箱、废纸、未接触试剂的剩余土样、废培养基(需经无害化灭菌处理)、纯水制备废过滤膜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废实验器皿(需清洗干净)、废纸箱、废纸等一般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过滤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未接触试剂的剩余土样、废培养基(需经无害化灭菌处理)以及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危险废物应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0平方米)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5平方米)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做好危废暂存间、试剂室、实验室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等,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用地边界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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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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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24号,邮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月湖新城鹰雄大道以北、创业大道以东、 (略) 以西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月湖新城鹰雄大道以北、创业大道以东、 (略) 以西(地理坐标为东经117°8′7.372″,北纬28°16′32.866″),建筑面积约799.38平方米。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天宏 (略) 办公楼2楼及1楼部分区域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实验室,含理化室、无机前处理室、有机前处理室、样品配置室、嗅辨室、气瓶室、气质室、气相色谱室、小型仪器室、样品室、留样室、天平室、标准物质室、试剂室(含危化室)、无菌室、培养室等主体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办公区、采样设备间等辅助及公用工程;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主要检测项目包括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噪声和振动等。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实验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采取“pH调节池-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须满足月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LAS、氟化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月湖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前处理和样品分析时产生的无机废气及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为上述未捕集的废气。前处理和样品分析时产生的无机废气采用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前处理和样品分析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2m高排气筒(DA002)外排,外排废气中硫酸雾、HCl、NOx(硝酸雾)、氟化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醛、*醇浓度及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三氯*烷、四氯*烯浓度及速率可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氨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相关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氢、*醛、*醇、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三氯*烷、四氯*烯可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风机及水泵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试剂及包装、实验废液及废物、前两次清洗器皿废液、废弃实验手套、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废实验器皿(需清洗干净)、废纸箱、废纸、未接触试剂的剩余土样、废培养基(需经无害化灭菌处理)、纯水制备废过滤膜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废实验器皿(需清洗干净)、废纸箱、废纸等一般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过滤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未接触试剂的剩余土样、废培养基(需经无害化灭菌处理)以及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危险废物应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0平方米)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5平方米)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做好危废暂存间、试剂室、实验室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等,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用地边界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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