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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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苏里格气田苏20区块2024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

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

中国石油集团 (略) (略)

内蒙古 (略)

本次部署产能0.84×108立方米/年,全部为弥补递减建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气井23口(全部为直井),新建井场11座,新建采气管线7.68千米,采出水管线14.31千米,同时配套建设通信、自控工程等配套辅助工程。

1.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工作,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控制井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平整地面,并进行植被恢复;管道、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井场、管线、道路绿化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补种措施。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计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气田开发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采气井密封系统,井口设置紧急切断阀;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集输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道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采气树及管道等有阀门的地方,定期进行天然气测漏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在钻井过程中循环使用,无法利用的委托周边油气田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压裂返排液排入废液缓冲罐内,经收集后全部送油气田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后送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气田采出水通过采出水管线送至苏里格气田第四天然气处理厂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

4.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区域地下水分布现状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确保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5.钻井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修建的施工便道应尽量远离居民点,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各类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处理措施、生态平衡保护机制,防止环境风险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

2

内蒙古鄂尔多斯酒业集团新建2台10t/h天然气锅炉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

布日都梁村二火壕社酒业园区内

内蒙古鄂尔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为酿酒项目,蒸煮、发酵、蒸馏过程不具有连续性,现有燃煤蒸汽锅炉正常运行时间10小时,其余时间为焖炉状态,运行负荷较低,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为满足生产车间热动力需求、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内蒙古鄂尔 (略) 拟建2台10t/h天然气锅炉替代原有35t/h燃煤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汽使用。本项目新建1座热动力车间,建筑面积303.42m2,建筑功能为锅炉房,新建2台10t/h天然气锅炉替代原有35t/h燃煤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汽使用。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7.*元,占总投资的1.18%。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施工废气主要为土建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四周建设2.0m以上的围墙,阻挡粉尘扩散;建筑材料主要是水泥、砂土等扬尘,采取全部入库贮存或者覆盖防尘 (略) ,定期喷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加强管理,采用密封车辆、加盖蓬布防止泥土洒落地面和车辆冲洗及地面洒水等防范措施, (略) 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本项目运营废气为锅炉燃烧废气。本项目设2台10/h天然气锅炉,同时启用,燃料为天然气,两台锅炉各配套建设1套低氮燃烧器、1根8m高排气筒,燃烧废气通过2根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泥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 (略) 洒水抑尘。对施工范围的地下水造成影响较小。运营期软水制备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道直接排入园 (略) 。锅炉废水非供暖期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道直接排入园 (略) ,供暖期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脱硫除尘补水。

3.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期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限值及相应的噪声防控,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2)选用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3)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规范建筑物料、土石方清运车辆进出工地高速行驶、鸣笛等,降低人为噪声影响;(4)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音、隔声、降噪措施,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车辆进出的管理,要求车辆减速慢行,同时禁止鸣笛。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被控制在70dB(A)以下,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工程土等,撒落的建筑垃圾容易形成扬尘污染,对于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可以利用的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能利用的按规定外运到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避免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无可影响环境的固体废物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苏里格气田苏20区块2024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

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

中国石油集团 (略) (略)

内蒙古 (略)

本次部署产能0.84×108立方米/年,全部为弥补递减建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气井23口(全部为直井),新建井场11座,新建采气管线7.68千米,采出水管线14.31千米,同时配套建设通信、自控工程等配套辅助工程。

1.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工作,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控制井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平整地面,并进行植被恢复;管道、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井场、管线、道路绿化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补种措施。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计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气田开发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采气井密封系统,井口设置紧急切断阀;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集输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道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采气树及管道等有阀门的地方,定期进行天然气测漏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在钻井过程中循环使用,无法利用的委托周边油气田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压裂返排液排入废液缓冲罐内,经收集后全部送油气田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后送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气田采出水通过采出水管线送至苏里格气田第四天然气处理厂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

4.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区域地下水分布现状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制度,确保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5.钻井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修建的施工便道应尽量远离居民点,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各类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处理措施、生态平衡保护机制,防止环境风险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

2

内蒙古鄂尔多斯酒业集团新建2台10t/h天然气锅炉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

布日都梁村二火壕社酒业园区内

内蒙古鄂尔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为酿酒项目,蒸煮、发酵、蒸馏过程不具有连续性,现有燃煤蒸汽锅炉正常运行时间10小时,其余时间为焖炉状态,运行负荷较低,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为满足生产车间热动力需求、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内蒙古鄂尔 (略) 拟建2台10t/h天然气锅炉替代原有35t/h燃煤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汽使用。本项目新建1座热动力车间,建筑面积303.42m2,建筑功能为锅炉房,新建2台10t/h天然气锅炉替代原有35t/h燃煤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汽使用。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7.*元,占总投资的1.18%。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施工废气主要为土建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四周建设2.0m以上的围墙,阻挡粉尘扩散;建筑材料主要是水泥、砂土等扬尘,采取全部入库贮存或者覆盖防尘 (略) ,定期喷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加强管理,采用密封车辆、加盖蓬布防止泥土洒落地面和车辆冲洗及地面洒水等防范措施, (略) 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本项目运营废气为锅炉燃烧废气。本项目设2台10/h天然气锅炉,同时启用,燃料为天然气,两台锅炉各配套建设1套低氮燃烧器、1根8m高排气筒,燃烧废气通过2根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泥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 (略) 洒水抑尘。对施工范围的地下水造成影响较小。运营期软水制备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道直接排入园 (略) 。锅炉废水非供暖期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道直接排入园 (略) ,供暖期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脱硫除尘补水。

3.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期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限值及相应的噪声防控,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2)选用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3)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规范建筑物料、土石方清运车辆进出工地高速行驶、鸣笛等,降低人为噪声影响;(4)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音、隔声、降噪措施,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车辆进出的管理,要求车辆减速慢行,同时禁止鸣笛。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被控制在70dB(A)以下,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工程土等,撒落的建筑垃圾容易形成扬尘污染,对于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可以利用的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能利用的按规定外运到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避免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无可影响环境的固体废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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