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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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GB*宗地地 (略) 牙谷片区, (略) 以西,遂资眉高速以北,调查地块占地面积共计*.45m2。地块历史到现在均为农村环境,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和鱼塘。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GB*宗地规划条件》(资自然资高规条〔2024〕字009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结合*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体育用地(A4,0805),对照*为第二类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体育用地,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调查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委托四川 (略) 对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GB*宗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调查地 (略) 牙谷片区, (略) 以西,遂资眉高速以北,地块占地面积共计*.45m2。根据现场踏勘期间(2024年8月)情况,大部分区域为农用地,种植玉米、红薯、花生等不同农作物;地块内东侧有2个鱼塘,为附近村民私人非规模化养殖场;北侧有临时建筑,为资阳口腔职业学校施工方临时办公工棚(目前未拆除,2层活动板房,地面有硬化,露天堆放木板、钢材等建材,无人员活动)。地块内地势总体西高东低。

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调查地块为农用地,属于农村环境,其利用历史2017年前为农用地、居民区和鱼塘,2017年后原居住区拆迁,拆迁处变为荒地,其余区域未变动;2022年,地块内北侧新增资阳口腔职业学校施工方临时办公工棚。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GB*宗地规划条件》(资自然资高规条〔2024〕字009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高新区控规用地布局拼合图》,结合*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体育用地(A4,0805),对照*为第二类用地。

本地块内11个点位的土壤快检结果中,所有点位的检测项目(砷、镉、铜、铅、汞、镍、钒)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所有点位的检测项目铬、锰、钡结果均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所有点位的检测项目锌结果均低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根据下一步规划及结论,该地块内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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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GB*宗地地 (略) 牙谷片区, (略) 以西,遂资眉高速以北,调查地块占地面积共计*.45m2。地块历史到现在均为农村环境,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和鱼塘。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GB*宗地规划条件》(资自然资高规条〔2024〕字009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结合*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体育用地(A4,0805),对照*为第二类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体育用地,变更前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减少调查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委托四川 (略) 对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GB*宗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调查地 (略) 牙谷片区, (略) 以西,遂资眉高速以北,地块占地面积共计*.45m2。根据现场踏勘期间(2024年8月)情况,大部分区域为农用地,种植玉米、红薯、花生等不同农作物;地块内东侧有2个鱼塘,为附近村民私人非规模化养殖场;北侧有临时建筑,为资阳口腔职业学校施工方临时办公工棚(目前未拆除,2层活动板房,地面有硬化,露天堆放木板、钢材等建材,无人员活动)。地块内地势总体西高东低。

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结合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空间历史图像分析得出,调查地块为农用地,属于农村环境,其利用历史2017年前为农用地、居民区和鱼塘,2017年后原居住区拆迁,拆迁处变为荒地,其余区域未变动;2022年,地块内北侧新增资阳口腔职业学校施工方临时办公工棚。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GB*宗地规划条件》(资自然资高规条〔2024〕字009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高新区控规用地布局拼合图》,结合*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体育用地(A4,0805),对照*为第二类用地。

本地块内11个点位的土壤快检结果中,所有点位的检测项目(砷、镉、铜、铅、汞、镍、钒)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所有点位的检测项目铬、锰、钡结果均低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所有点位的检测项目锌结果均低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根据下一步规划及结论,该地块内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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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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