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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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

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核准前公示
事项名称 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略) (略) 神湾镇外沙村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主厂房内 建设年限 3个月
总投资 979.*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拟建地点在已建成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在焚烧发电厂一期和二期飞灰仓车间内新增螯合稳定化设备,飞灰经过螯合稳定化处理后,在场内进行养护后送填埋场填埋。一期飞灰处理能力不小于7.5t/h,二期飞灰处理能力不小于24t/h。

审批部门 (略) 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联系电话 0760-*
电子邮件 *@*q.com 邮件编码 *
邮政地址 (略) 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神湾镇人民政府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核准前公示
事项名称 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关于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项目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 (略) (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略) (略) 神湾镇外沙村南部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主厂房内 建设年限 3个月
总投资 979.*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拟建地点在已建成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在焚烧发电厂一期和二期飞灰仓车间内新增螯合稳定化设备,飞灰经过螯合稳定化处理后,在场内进行养护后送填埋场填埋。一期飞灰处理能力不小于7.5t/h,二期飞灰处理能力不小于24t/h。

审批部门 (略) 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联系电话 0760-*
电子邮件 *@*q.com 邮件编码 *
邮政地址 (略) 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神湾镇人民政府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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