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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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报告名称: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繁峙恒 (略)
公示内容: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6日-2024年9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董国威 联系电话:*
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位于 (略) 繁峙县丰泽园小区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京昆线南侧。地块总面积*.69m2。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2016年改种杏树。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节 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工作、居住人员的健康,繁峙恒 (略) 委托山西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6个,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12个(含2个平行样)。土壤监测项目包含*中表1中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不在*中的氨氮、氟化物、pH。共计55项。
除pH外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9项,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氨氮。其余检测指标在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土壤的pH范围为8.3~8.46。
在第二阶段调查的所有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氟化物、氨氮满足根据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报告名称: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繁峙恒 (略)
公示内容: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6日-2024年9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董国威 联系电话:*
繁峙县201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7号地块位于 (略) 繁峙县丰泽园小区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京昆线南侧。地块总面积*.69m2。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2016年改种杏树。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节 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工作、居住人员的健康,繁峙恒 (略) 委托山西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6个,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12个(含2个平行样)。土壤监测项目包含*中表1中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不在*中的氨氮、氟化物、pH。共计55项。
除pH外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9项,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氨氮。其余检测指标在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土壤的pH范围为8.3~8.46。
在第二阶段调查的所有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氟化物、氨氮满足根据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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