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搬迁项目报告表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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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搬迁项目报告表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9月23日 (略) (略) 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搬迁项目应用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项目名称: (略) (略) 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搬迁项目
批复文号: 赣环辐射字〔2024〕433号
批复时间: 2024-09-18 00: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9月23日 (略) (略) 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搬迁项目应用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项目名称: (略) (略) 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搬迁项目
批复文号: 赣环辐射字〔2024〕433号
批复时间: 2024-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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