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飞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兰州飞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基本情况
(略) 地块,该企业处于关停状态,土地性质为国有。 (略) 西固 (略) 137号,成立于2001年05月21日,营业期限为2008年05月01日至2010年,该企业主要从事润滑油配制与销售等。本项目地块 (略) 面积约3848.1m2, (略) 西固 (略) 137号。现厂区租赁作为砖厂,历史用地为开垦山地。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该地块早期为空地不利用,使用不涉及污染物产生,后于2008年开始 (略) 的建设。
通过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知, (略) 地块土地性质为国有, (略) 地块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情况为,现西北和东南侧为废弃厂区,东北侧为大片空地,西 (略) 及未开发地区,四周无居民点。 (略) 地块,地块原有企业设施已拆除,大部分建构筑物保留,地块土壤未发生扰动保留原样。 (略) 地块现场无原辅材料堆存, (略) ,无固废堆存、渗坑、异味等潜在污染情况。
2、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结合地块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了解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本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通过对调查地块生产历史情况、行业特征、主要原辅材料使用及产品情况等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果,初步确认共识别出疑似污染区域3个,各疑似污染区域分别为生产车间、原辅料储罐区、 (略) 。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
(2)下一步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监测,进行土壤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及周边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可能污染程度。
3、地块调查结论
(1)本项目调查地块于2023年3月6日进行初步调查土壤采样,地块面积为3848.1m2,本次初步调查采用人工及机械钻探的方式进行,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共计采集土壤样品32个(包括3个平行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现场共计布设了12个土壤对照点。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的45项基本项目及pH、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等共计50项的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超出该标准中建设用地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对照点FL-DZ01到FL-DZ12采样点各样品数据相差较小,土壤初步调查检测数据整体与调查区土壤背景值相差较小,说明调查区域内未受到原生产活动的污染影响。
(2)本次调查布设了地下水监测井3口,即在地块呈三角形布置,未见地下水。
经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 (略) 地块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地块达到建设用地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第二类建设用地使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54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
4、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
编制单位: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地块基本情况
(略) 地块,该企业处于关停状态,土地性质为国有。 (略) 西固 (略) 137号,成立于2001年05月21日,营业期限为2008年05月01日至2010年,该企业主要从事润滑油配制与销售等。本项目地块 (略) 面积约3848.1m2, (略) 西固 (略) 137号。现厂区租赁作为砖厂,历史用地为开垦山地。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该地块早期为空地不利用,使用不涉及污染物产生,后于2008年开始 (略) 的建设。
通过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知, (略) 地块土地性质为国有, (略) 地块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情况为,现西北和东南侧为废弃厂区,东北侧为大片空地,西 (略) 及未开发地区,四周无居民点。 (略) 地块,地块原有企业设施已拆除,大部分建构筑物保留,地块土壤未发生扰动保留原样。 (略) 地块现场无原辅材料堆存, (略) ,无固废堆存、渗坑、异味等潜在污染情况。
2、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结合地块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了解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本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通过对调查地块生产历史情况、行业特征、主要原辅材料使用及产品情况等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果,初步确认共识别出疑似污染区域3个,各疑似污染区域分别为生产车间、原辅料储罐区、 (略) 。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
(2)下一步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监测,进行土壤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及周边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可能污染程度。
3、地块调查结论
(1)本项目调查地块于2023年3月6日进行初步调查土壤采样,地块面积为3848.1m2,本次初步调查采用人工及机械钻探的方式进行,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共计采集土壤样品32个(包括3个平行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现场共计布设了12个土壤对照点。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的45项基本项目及pH、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等共计50项的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超出该标准中建设用地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对照点FL-DZ01到FL-DZ12采样点各样品数据相差较小,土壤初步调查检测数据整体与调查区土壤背景值相差较小,说明调查区域内未受到原生产活动的污染影响。
(2)本次调查布设了地下水监测井3口,即在地块呈三角形布置,未见地下水。
经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 (略) 地块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地块达到建设用地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第二类建设用地使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54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
4、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
编制单位: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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