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洋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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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洋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基本情况

兰州 (略) 地 (略) 西固 (略) 52号,面积约为6534m2。该地块1996年前原为闲置空地,1996建设成立开始生产运营至2015年,2015年停产关闭至今。地块原有企业设施已拆除,大部分建构筑物保留,地块土壤未发生扰动保留原样。现地块西侧、北侧为仓储,东侧现储存建材、脚手架,南侧现为仓储、库房。地块有三处敏感点,东北侧有黄河,西北测(沿沟庄)、东南测(北滩庄)均有居民点。

该地块目前暂未规划用途,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要求,该地块污染程度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2023年1月10日至2月28日开展了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工作,通过对兰州 (略) 地块相关资料的收集、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收集到的环评资料《年产6000吨炼油化工助剂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5年5月),对兰州 (略) 地块生产工艺及生产情况有了一定了解。地块历史上主要生产化工助剂,只是单纯的化学品混装,整个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所用原料及产品为液态物料,无粉尘产生,且物料不易挥发。通过对对兰州 (略) 生产工艺进行分析,主要污染源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通过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地块无原辅材料堆存,无 (略) ,无固废堆存、渗坑、异味等潜在污染情况。初步确认共识别出疑似污染区域3个,各疑似污染区域分别为生产车间、原辅料储罐区、 (略) 。特征污染因子为石油烃,可能存在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有机物的污染。

(2)下一步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影响的污染区域,根据用地性质,对兰州 (略) 地块土壤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采集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送至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范围。

3、地块调查结论

(1)本项目调查地块于2023年03月10日进行初步调查土壤采样,地块面积为6534m2,本次初步调查采用人工及机械钻探的方式进行,布设土壤采样点11个,共计采集土壤样品45个(包括4个平行样),在现场共计布设了12个土壤对照点。初步调查采集的45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建设用地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对照点DY-DZ01到DY-DZ12采样点各样品数据相差较小,土壤初步调查检测数据整体与调查区土壤背景值相差较小,说明调查区域内未受到原生产活动的污染影响。

(2)本次调查布设了地下水监测井3口,即在地块呈三角形布置。对地下水样品通过实验室检测分析,样品结果显示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Ⅲ类标准。

经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兰州 (略) 地块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地块达到建设用地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使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54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

4、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

编制单位: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兰州

1、地块基本情况

兰州 (略) 地 (略) 西固 (略) 52号,面积约为6534m2。该地块1996年前原为闲置空地,1996建设成立开始生产运营至2015年,2015年停产关闭至今。地块原有企业设施已拆除,大部分建构筑物保留,地块土壤未发生扰动保留原样。现地块西侧、北侧为仓储,东侧现储存建材、脚手架,南侧现为仓储、库房。地块有三处敏感点,东北侧有黄河,西北测(沿沟庄)、东南测(北滩庄)均有居民点。

该地块目前暂未规划用途,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要求,该地块污染程度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2023年1月10日至2月28日开展了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工作,通过对兰州 (略) 地块相关资料的收集、人员访谈以及现场踏勘,得出以下结论:

(1)根据收集到的环评资料《年产6000吨炼油化工助剂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5年5月),对兰州 (略) 地块生产工艺及生产情况有了一定了解。地块历史上主要生产化工助剂,只是单纯的化学品混装,整个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所用原料及产品为液态物料,无粉尘产生,且物料不易挥发。通过对对兰州 (略) 生产工艺进行分析,主要污染源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通过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地块无原辅材料堆存,无 (略) ,无固废堆存、渗坑、异味等潜在污染情况。初步确认共识别出疑似污染区域3个,各疑似污染区域分别为生产车间、原辅料储罐区、 (略) 。特征污染因子为石油烃,可能存在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有机物的污染。

(2)下一步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影响的污染区域,根据用地性质,对兰州 (略) 地块土壤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采集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送至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范围。

3、地块调查结论

(1)本项目调查地块于2023年03月10日进行初步调查土壤采样,地块面积为6534m2,本次初步调查采用人工及机械钻探的方式进行,布设土壤采样点11个,共计采集土壤样品45个(包括4个平行样),在现场共计布设了12个土壤对照点。初步调查采集的45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建设用地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对照点DY-DZ01到DY-DZ12采样点各样品数据相差较小,土壤初步调查检测数据整体与调查区土壤背景值相差较小,说明调查区域内未受到原生产活动的污染影响。

(2)本次调查布设了地下水监测井3口,即在地块呈三角形布置。对地下水样品通过实验室检测分析,样品结果显示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Ⅲ类标准。

经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兰州 (略) 地块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地块达到建设用地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使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54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

4、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委托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

编制单位:甘肃众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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