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0873-*(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
邮 编:*
项目名称 | 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元阳县黄草岭乡堕谷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云锡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云南博曦 (略) | ||
项目概况 | |||||
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堕谷铅锌矿”)位于元阳县城南部,直线平距34km处,金平县城西部,直线平距47km处,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东经102°44′45″~102°47′15″;北纬22°50′44″~22°53′16″,矿区隶属于元阳县黄草岭乡堕谷村委会。2022年3月16日取得了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元阳县堕谷铅锌矿纳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及矿山总数控制指标的批复(元政复〔2022〕13号),批复指出同意将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纳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及矿山总数控制指标。2022年7月20日取得了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红自然资矿划〔2022〕 1号),根据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矿区范围由29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470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从1300米至480米。2022年7月委托 (略) 编制了《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于2023年6月12日取得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5-*。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核准批复,项目将由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主要进行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废石场的建设,并配套建设生产、生活设施,矿山先期建设900m及以上平巷开拓工程,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本环评仅对900m以上平巷开拓工程、配套生产、生活设施进行评价,后期建设900m以下开拓工程时另行环评。900m及以上标高采用平硐+轨道开拓运输方式,开采工艺采用“潜孔留矿法+分段空场法”,开采能力为16.*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9.7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建设期 (1)主要环境影响 ①废气,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产生扬尘的环节主要为部分场地开挖、建材运输、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的行驶。 ②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和生活污水。 ③噪声,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影响。 ④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期生活垃圾。 (2)主要对策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②施工期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防尘等,多余部分达标排入干龙河。本环评要求施工期应先行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生活废水经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绿化用水,不外排。 ③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 ④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石、建筑垃圾,产生的废土石运至各场地进行回填,部分运至废石场堆存,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部分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副斜井工业场地进行回填。施工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2.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主要环境影响 ①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粉尘污染主要来自矿石和废石装、卸、 (略) 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风井粉尘,食堂的油烟废气。 ②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矿井涌水、地面辅助设施生产废水、井下防尘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 ③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矿井压风机房、通风机房、机修设备、水泵等,噪声源噪声级一般都大于75dB(A)。 ④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废石、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机油。 (2)主要对策措施 ①原矿堆场设置封闭围挡措施以及喷雾洒水设施;转载点等产尘较大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运煤汽车不应超载,应压平加盖篷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要求严实不泄露。 ②矿井水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消毒”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辅助设施生产废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全部回用,不外排。 ③禁止高噪声设备(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将高噪声设备,如通风机、压风机、机修设备置于室内,采用隔声措施。风机进行基础减震、并建设风机房,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④矿山工业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点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与原矿一起外售。设置一个专门的废机油暂存间,将废机油收集于塑料油桶中后,暂存于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乱丢乱放。 ⑤对办公生活区、 (略) 区、控制室、变电所、值班室等进行硬化。同时本环评提出,危废暂存间防渗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标准进行防渗。 ⑥对采空区地形地貌、植被和岩土位移状况进行长期观测,发现地面开裂、塌陷和植被破坏,应采取必要的充填和生态恢复等补救措施。根据耕地和林地受影响程度的不同进行补偿和恢复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建设单位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2022年10月9日建设单位云锡 (略) 在项目所在地的元阳县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站http://**_*.html;方式和途径。 环评咨询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云锡 (略) 于2023年5月5日~17日(公示时间一共10个工作日)分别同步在堕谷村公开栏、项目所在地的媒体报纸红河日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分别进行刊登,共2期)、元阳县 (略) (http://**_*.html)同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云锡 (略) 同意将《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0873-*(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
邮 编:*
项目名称 | 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元阳县黄草岭乡堕谷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云锡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云南博曦 (略) | ||
项目概况 | |||||
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堕谷铅锌矿”)位于元阳县城南部,直线平距34km处,金平县城西部,直线平距47km处,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东经102°44′45″~102°47′15″;北纬22°50′44″~22°53′16″,矿区隶属于元阳县黄草岭乡堕谷村委会。2022年3月16日取得了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元阳县堕谷铅锌矿纳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及矿山总数控制指标的批复(元政复〔2022〕13号),批复指出同意将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纳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案及矿山总数控制指标。2022年7月20日取得了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红自然资矿划〔2022〕 1号),根据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矿区范围由29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470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从1300米至480米。2022年7月委托 (略) 编制了《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于2023年6月12日取得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5-*。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核准批复,项目将由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主要进行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废石场的建设,并配套建设生产、生活设施,矿山先期建设900m及以上平巷开拓工程,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本环评仅对900m以上平巷开拓工程、配套生产、生活设施进行评价,后期建设900m以下开拓工程时另行环评。900m及以上标高采用平硐+轨道开拓运输方式,开采工艺采用“潜孔留矿法+分段空场法”,开采能力为16.*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9.7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建设期 (1)主要环境影响 ①废气,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产生扬尘的环节主要为部分场地开挖、建材运输、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的行驶。 ②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和生活污水。 ③噪声,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影响。 ④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期生活垃圾。 (2)主要对策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②施工期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防尘等,多余部分达标排入干龙河。本环评要求施工期应先行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生活废水经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绿化用水,不外排。 ③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 ④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石、建筑垃圾,产生的废土石运至各场地进行回填,部分运至废石场堆存,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部分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副斜井工业场地进行回填。施工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2.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主要环境影响 ①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粉尘污染主要来自矿石和废石装、卸、 (略) 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风井粉尘,食堂的油烟废气。 ②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矿井涌水、地面辅助设施生产废水、井下防尘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 ③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矿井压风机房、通风机房、机修设备、水泵等,噪声源噪声级一般都大于75dB(A)。 ④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废石、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机油。 (2)主要对策措施 ①原矿堆场设置封闭围挡措施以及喷雾洒水设施;转载点等产尘较大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运煤汽车不应超载,应压平加盖篷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要求严实不泄露。 ②矿井水及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消毒”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辅助设施生产废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全部回用,不外排。 ③禁止高噪声设备(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将高噪声设备,如通风机、压风机、机修设备置于室内,采用隔声措施。风机进行基础减震、并建设风机房,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④矿山工业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点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与原矿一起外售。设置一个专门的废机油暂存间,将废机油收集于塑料油桶中后,暂存于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乱丢乱放。 ⑤对办公生活区、 (略) 区、控制室、变电所、值班室等进行硬化。同时本环评提出,危废暂存间防渗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标准进行防渗。 ⑥对采空区地形地貌、植被和岩土位移状况进行长期观测,发现地面开裂、塌陷和植被破坏,应采取必要的充填和生态恢复等补救措施。根据耕地和林地受影响程度的不同进行补偿和恢复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建设单位作为环评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2022年10月9日建设单位云锡 (略) 在项目所在地的元阳县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站http://**_*.html;方式和途径。 环评咨询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云锡 (略) 于2023年5月5日~17日(公示时间一共10个工作日)分别同步在堕谷村公开栏、项目所在地的媒体报纸红河日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分别进行刊登,共2期)、元阳县 (略) (http://**_*.html)同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云锡 (略) 同意将《云南省元阳县堕谷铅锌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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