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布拓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铣挖机、卷扬机整机及配件精加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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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布拓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铣挖机、卷扬机整机及配件精加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泉环行审函〔2024〕16号


安徽 (略) :

报来的《安徽 (略) 铣挖机、卷扬机整机及配件精加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407-*-04-02-*)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核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位于 (略) 颍 (略) 81号,利用现有4#厂房进行改建,安徽 (略) “铣挖机、卷扬机整机及配件精加工项目”(泉环行审函[2021]8号)中喷漆生产内容不再建设,改建为喷粉生产内容。新增激光切割机1台、龙门加工中心1台、数控落地镗铣床1台,设置喷粉及固化设备1套,配套设置液化气罐及燃烧器,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生产能力。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节水措施。依托现有工 (略) 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进入颍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颍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限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置分区防渗系统。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成分区防渗、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不新增防渗区域。

四、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必须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新增排放容量内。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按照 (略) 格化监管要求,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办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具体负责。

(略) 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9月23日

抄报: (略) 生态环境局、颍泉区人民政府

抄送: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




泉环行审函〔2024〕16号


安徽 (略) :

报来的《安徽 (略) 铣挖机、卷扬机整机及配件精加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407-*-04-02-*)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核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位于 (略) 颍 (略) 81号,利用现有4#厂房进行改建,安徽 (略) “铣挖机、卷扬机整机及配件精加工项目”(泉环行审函[2021]8号)中喷漆生产内容不再建设,改建为喷粉生产内容。新增激光切割机1台、龙门加工中心1台、数控落地镗铣床1台,设置喷粉及固化设备1套,配套设置液化气罐及燃烧器,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生产能力。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节水措施。依托现有工 (略) 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进入颍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颍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限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置分区防渗系统。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成分区防渗、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不新增防渗区域。

四、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必须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新增排放容量内。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按照 (略) 格化监管要求,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办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具体负责。

(略) 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9月23日

抄报: (略) 生态环境局、颍泉区人民政府

抄送:颍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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