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顺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养殖及种植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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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顺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养殖及种植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安徽 (略) 建设养殖及种植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建设养殖及种植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宿松县凉亭镇夏家村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养殖区猪舍*平方米,在猪场外围建设种植区*平方米,主要种植油茶、白茶等植物。建设附属仓库及管理用房*平方米等。同步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绿化、道路等辅助建筑;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年存栏育肥*头、年出育肥猪*头、年产油茶2000斤、白茶400斤。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 (略)

通讯地址:宿松县凉亭镇夏家村

联系人:胡江林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详见附件。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和单位,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项目占地及规划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项目建设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为第二次公众参与,公众 (略) 站提交或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23日起)。如果您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2024年9月23日

,安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安徽 (略) 建设养殖及种植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 (略) 建设养殖及种植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宿松县凉亭镇夏家村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养殖区猪舍*平方米,在猪场外围建设种植区*平方米,主要种植油茶、白茶等植物。建设附属仓库及管理用房*平方米等。同步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绿化、道路等辅助建筑;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年存栏育肥*头、年出育肥猪*头、年产油茶2000斤、白茶400斤。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 (略)

通讯地址:宿松县凉亭镇夏家村

联系人:胡江林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详见附件。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和单位,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项目占地及规划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项目建设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为第二次公众参与,公众 (略) 站提交或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9月23日起)。如果您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2024年9月23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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