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龙江立志槟榔加工厂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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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龙江立志槟榔加工厂改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24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海龙江立志槟榔加工厂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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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龙江立志槟榔加工厂改扩建项目
琼海龙江立志槟榔加工厂"
(略) 龙江镇 (略) 龙江镇龙江粮所(林振娟宅)
海南 (略)
主要改扩建内容为将现有1台以天然气为燃料的1.0t/h蒸汽锅炉更换成1台以天然气为燃料的2.0t/h蒸汽锅炉,现有的5.0t/h天然气热水锅炉保持不变,新增一台2t/h天然气热水锅炉。本次过程在原锅炉房内进行更换,全厂槟榔加工年生产规模新增年产槟榔白果270吨、39个白果烘干房,其他生产工艺等情况均不发生改变。
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经核查,本项目农产品初加工活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一、农林牧渔业中第8条:农林牧鱼产品储运、保险、加工与综合利用,为国家鼓励类产业。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不属于海南省禁止类、限制类产业,视为允许类。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 (略) 龙江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局部图(详见附图6),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一类工业用地以及加油加气站用地,均为工业用地。经核套《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局部图,详见附图5,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本项目为槟榔初加工项目,本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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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氨氮、NOx及挥发性有机物。 (1)废水:本工程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COD、*。项目煮果废水及锅炉排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全部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槟榔园浇灌,不外排,COD和氨氮总量不再分配。 (2)废气 本项目采用天然气燃料作为锅炉燃料。 经《琼海龙江骏庄槟榔购销点项目验收报告表》中监测数据核算,现有工程控制总量NOx:8.59x10-4t/a; 本次改扩建工程控制总量NOx:0.0749t/a; 改扩建完毕后,并进行以新代老削减后的全厂总量控制指标NOx:7.5624x10-2t/a; 原有环评工程《琼海龙江骏庄槟榔购销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申请控制总量为NOx:0.2903t/a。 所以本次项目无需申请的NOx的控制总量。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
(1)环境空气: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有关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根据引用的特征因子区域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声环境:项目场界噪声均达标,对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3)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北侧万泉河,距离项目为160m,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10日发布的《 (略) 城镇内河水环境监测月报(2023年12月)中关于万泉河的监测结果,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4)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已建成,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量比值Q值小于1,因此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发布时间:2024-09-24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海龙江立志槟榔加工厂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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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龙江镇 (略) 龙江镇龙江粮所(林振娟宅)
海南 (略)
主要改扩建内容为将现有1台以天然气为燃料的1.0t/h蒸汽锅炉更换成1台以天然气为燃料的2.0t/h蒸汽锅炉,现有的5.0t/h天然气热水锅炉保持不变,新增一台2t/h天然气热水锅炉。本次过程在原锅炉房内进行更换,全厂槟榔加工年生产规模新增年产槟榔白果270吨、39个白果烘干房,其他生产工艺等情况均不发生改变。
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经核查,本项目农产品初加工活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一、农林牧渔业中第8条:农林牧鱼产品储运、保险、加工与综合利用,为国家鼓励类产业。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不属于海南省禁止类、限制类产业,视为允许类。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 (略) 龙江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局部图(详见附图6),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一类工业用地以及加油加气站用地,均为工业用地。经核套《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局部图,详见附图5,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本项目为槟榔初加工项目,本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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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氨氮、NOx及挥发性有机物。 (1)废水:本工程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COD、*。项目煮果废水及锅炉排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全部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槟榔园浇灌,不外排,COD和氨氮总量不再分配。 (2)废气 本项目采用天然气燃料作为锅炉燃料。 经《琼海龙江骏庄槟榔购销点项目验收报告表》中监测数据核算,现有工程控制总量NOx:8.59x10-4t/a; 本次改扩建工程控制总量NOx:0.0749t/a; 改扩建完毕后,并进行以新代老削减后的全厂总量控制指标NOx:7.5624x10-2t/a; 原有环评工程《琼海龙江骏庄槟榔购销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申请控制总量为NOx:0.2903t/a。 所以本次项目无需申请的NOx的控制总量。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
(1)环境空气: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有关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根据引用的特征因子区域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声环境:项目场界噪声均达标,对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3)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北侧万泉河,距离项目为160m,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10日发布的《 (略) 城镇内河水环境监测月报(2023年12月)中关于万泉河的监测结果,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4)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已建成,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值量比值Q值小于1,因此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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