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吕巷镇污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金山区吕巷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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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吕巷镇污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金山区吕巷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4〕391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金山区吕巷镇排水详细层级规划行业审查的请示》(金水务〔2024〕30号)及《金山区吕巷镇污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金山区吕巷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为 (略) 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约为4.8平方公里,其中污水规划研究范围拓展至吕巷镇全镇域范围,总面积约为59.47平方公里。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

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3年一遇;居民生活污水量指标采用117升/人·天,三产系数取0.5;工业用地污水量标准采用3000立方米/平方公里·天;地下水入渗量按平均日污水量10%计。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雨水提标和控污方案。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水模式均采用自排模式,雨水经收集就近自排河道,通过按规划标准新建、改建雨水管道和管渠、控制地坪标高、因地制宜进行微地形设计和设置浅表排水系统等措施实现提标, (略) 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4.1米控制, (略) 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4.4米控制。 (略) 建设,区域内通过源头雨水污染控制的措施,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二)污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本次规划远期污水量测算,即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污水量约为0.*立方米/天,其中吕巷镇片区为0.*立方米/天,干巷社区片区为0.*立方米/天。

原则同意污水系统布局方案,即干巷社区片区污水收集干管 (略) 布置,规划管径*,污水经现状4#(干巷)污水泵站提升接入下 (略) (略) 现状污水干管,排入吕巷镇污水收集系统;吕巷镇污水收集干 (略) 、 (略) 、 (略) 布置,规划管径*,区域污水和干巷社区转输污水经现状3#(吕巷)污水泵站提升接入下 (略) 现状污水干管,最终排入廊下污水处理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 (略) 水务局 (略) 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其中关于2025年规划人口数建议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核算近期污水量,合理确定3#(吕巷)污水泵站等污水排水设施扩建的时间节点要求。建议补充已建地区结合地块新改扩建同步配建雨水提标调蓄设施的工作要求。

(二)请你局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对规划中重要排水设施用地和排水管道管位进行控制。

(三)请你局联合区建管委和区房管局,在各地 (略) 设计工作中,通过优化竖向高程、 (略) 要素等措施,实现各地块内雨水的蓄滞能力达标,从而满足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水能力提升和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要求。

(四)请你局对规划范围内纳管的工业用地企业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做好监管,确保纳管水质满足规范要求,保障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五)请你局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和规划近远期目标,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4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水务规 (略) ,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印发

沪水务〔2024〕391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金山区吕巷镇排水详细层级规划行业审查的请示》(金水务〔2024〕30号)及《金山区吕巷镇污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金山区吕巷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为 (略) 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约为4.8平方公里,其中污水规划研究范围拓展至吕巷镇全镇域范围,总面积约为59.47平方公里。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

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3年一遇;居民生活污水量指标采用117升/人·天,三产系数取0.5;工业用地污水量标准采用3000立方米/平方公里·天;地下水入渗量按平均日污水量10%计。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雨水提标和控污方案。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水模式均采用自排模式,雨水经收集就近自排河道,通过按规划标准新建、改建雨水管道和管渠、控制地坪标高、因地制宜进行微地形设计和设置浅表排水系统等措施实现提标, (略) 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4.1米控制, (略) 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4.4米控制。 (略) 建设,区域内通过源头雨水污染控制的措施,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二)污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本次规划远期污水量测算,即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污水量约为0.*立方米/天,其中吕巷镇片区为0.*立方米/天,干巷社区片区为0.*立方米/天。

原则同意污水系统布局方案,即干巷社区片区污水收集干管 (略) 布置,规划管径*,污水经现状4#(干巷)污水泵站提升接入下 (略) (略) 现状污水干管,排入吕巷镇污水收集系统;吕巷镇污水收集干 (略) 、 (略) 、 (略) 布置,规划管径*,区域污水和干巷社区转输污水经现状3#(吕巷)污水泵站提升接入下 (略) 现状污水干管,最终排入廊下污水处理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 (略) 水务局 (略) 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其中关于2025年规划人口数建议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核算近期污水量,合理确定3#(吕巷)污水泵站等污水排水设施扩建的时间节点要求。建议补充已建地区结合地块新改扩建同步配建雨水提标调蓄设施的工作要求。

(二)请你局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对规划中重要排水设施用地和排水管道管位进行控制。

(三)请你局联合区建管委和区房管局,在各地 (略) 设计工作中,通过优化竖向高程、 (略) 要素等措施,实现各地块内雨水的蓄滞能力达标,从而满足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水能力提升和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要求。

(四)请你局对规划范围内纳管的工业用地企业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做好监管,确保纳管水质满足规范要求,保障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五)请你局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和规划近远期目标,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4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水务规 (略) ,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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