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零零柒印务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印刷品项目审批前公示
长沙零零柒印务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印刷品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长 (略) 年产*吨印刷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县长沙县黄花镇黄花工 (略) 19号 |
建设单位 | 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长沙县黄花镇黄花工 (略) 19号( (略) 以南、 (略) 以西),进行教辅资料、书刊等印刷品生产,项目总用地面积*.7m2,建成后,全厂年产教辅资料、书刊等印刷品共计*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如下: (1)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区域实行雨污分流制。印刷生产过程产生的冲版废水经净化处理装置+水性综合废水处理回用一体机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冲版工序,浓缩废液作为危废处置;废显影液经废液蒸馏系统处理后,浓缩废液及废润版液作为危废处置,生产废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黄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 (略) 进入黄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浏阳河。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印刷废气、清洗废气、覆膜废气、胶粘废气、裁切废气等。车间印刷区整体产线密闭,印刷清洗废气经密闭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后,2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全厂覆膜、胶装工序均整体密闭,废气密闭后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并入2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较严限值要求;裁切废气通过管道吹送至废边角料回收系统,印刷喷粉粉末经设备粉末回收系统回收后循环利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在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废纸边、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CTCP版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度暂存间, (略) 综合利用;包装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橡皮手套、浓缩废液、废滤芯、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废油墨、废润版液等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统一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4年 9月 24 日-9月 30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9月24日
项目名称 | 长 (略) 年产*吨印刷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县长沙县黄花镇黄花工 (略) 19号 |
建设单位 | 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长沙县黄花镇黄花工 (略) 19号( (略) 以南、 (略) 以西),进行教辅资料、书刊等印刷品生产,项目总用地面积*.7m2,建成后,全厂年产教辅资料、书刊等印刷品共计*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如下: (1)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区域实行雨污分流制。印刷生产过程产生的冲版废水经净化处理装置+水性综合废水处理回用一体机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冲版工序,浓缩废液作为危废处置;废显影液经废液蒸馏系统处理后,浓缩废液及废润版液作为危废处置,生产废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黄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 (略) 进入黄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浏阳河。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印刷废气、清洗废气、覆膜废气、胶粘废气、裁切废气等。车间印刷区整体产线密闭,印刷清洗废气经密闭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后,2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全厂覆膜、胶装工序均整体密闭,废气密闭后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并入2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较严限值要求;裁切废气通过管道吹送至废边角料回收系统,印刷喷粉粉末经设备粉末回收系统回收后循环利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在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废纸边、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CTCP版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度暂存间, (略) 综合利用;包装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橡皮手套、浓缩废液、废滤芯、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废油墨、废润版液等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统一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公示时间:2024年 9月 24 日-9月 30日) |
(略) 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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