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关于2024年6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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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关于2024年6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东街234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鲁木齐广厦装 (略) 装配式PC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安广厦装 (略) 新疆邦康 (略) 一、项目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租赁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鸿 (略) 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2′01.991″;北纬:44°10′5.351″),新建工程主要包含:租赁厂房6000平方米,购置装配式预制构件固定生产线4条,钢筋加工设备4套及蒸汽养护设备。项目投产后可达到年产*平方米预制构件产能。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主 (略) 地面平整、硬化时产生的扬尘等污染物废气,在运输砂土时使用苫布遮盖,对车辆车轮进行冲洗,施工区设置围挡, (略) 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 (略) 。建筑垃圾运至合规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生活 (略) 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二)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搅拌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砂子和石子堆场产生的装卸扬尘采用设置围挡,用篷布进行遮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上料粉尘采用半封闭车间以及四周洒水抑尘的措施,运输粉 (略) 硬化、车辆减速慢行和定期洒水降尘的措施,筒仓呼吸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半封闭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外排,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经园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项目不合格品、砼渣、钢筋边角料、 (略) ;废包装袋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新建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5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本项目核定总量为:颗粒物:0.144t/a,从兖 (略) 卸煤库区域煤尘综合治理项目中2倍替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东街234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鲁木齐广厦装 (略) 装配式PC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安广厦装 (略) 新疆邦康 (略) 一、项目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租赁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鸿 (略) 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2′01.991″;北纬:44°10′5.351″),新建工程主要包含:租赁厂房6000平方米,购置装配式预制构件固定生产线4条,钢筋加工设备4套及蒸汽养护设备。项目投产后可达到年产*平方米预制构件产能。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主 (略) 地面平整、硬化时产生的扬尘等污染物废气,在运输砂土时使用苫布遮盖,对车辆车轮进行冲洗,施工区设置围挡, (略) 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 (略) 。建筑垃圾运至合规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生活 (略) 垃圾收运单位处置。
(二)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搅拌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砂子和石子堆场产生的装卸扬尘采用设置围挡,用篷布进行遮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上料粉尘采用半封闭车间以及四周洒水抑尘的措施,运输粉 (略) 硬化、车辆减速慢行和定期洒水降尘的措施,筒仓呼吸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半封闭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外排,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经园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项目不合格品、砼渣、钢筋边角料、 (略) ;废包装袋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新建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5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理,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本项目核定总量为:颗粒物:0.144t/a,从兖 (略) 卸煤库区域煤尘综合治理项目中2倍替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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