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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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划实施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评审查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规划实施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6日,受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的委托,新疆清风 (略) 承担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 (略) 络链接如下:http://**_RPOKkI7YGw,提取码:jp0k。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5月1日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划实施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评审查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规划实施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6日,受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的委托,新疆清风 (略) 承担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报批公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 (略) 络链接如下:http://**_RPOKkI7YGw,提取码:jp0k。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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