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小新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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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小新街乡...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邮 编:*

一、小新街乡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小新街乡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元阳县小新街乡小新街街上

建设单位

元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元 (略) 拟投资*元在元阳县小新街乡小新街街上建设“小新街乡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租用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小新街村委会集体用材林林地建设,项目租用场地总占地面积1600m2,分为生产区、生活区及污水处理区,主要建设1087m2的单层全封闭式厂房,封闭式厂房内设置1条豆制品(小豆腐)加工生产线(包括大豆原料库、加工车间、成型间)、1条酱腌菜及腌制豆制品加工生产线(原料处理间、清洗粉碎间、辅料配料间、清洗沥水间及腌制间)、包装区(包括包材间、豆腐包装间、酱腌菜及腌制豆制品内包间、外包间)、电锅炉房。该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特色小豆腐150t/a、乳腐7.5t/a、酸辣椒7.5t/a、腌酸菜7.5t/a、豆豉7.5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过程会产生少量扬尘、机械废气及汽车尾气、建筑垃圾、土石方、废包装材料、噪声、初期雨水、生活垃圾等,针对各类污染物,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废气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项目现场张贴施工告示及施工许可,告知周边公众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施工期环保治理措施,让周边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②拟在施工场地西北侧(与狮子寨居民相邻一侧)设置不低于2.5m的封闭围挡及警示标识;③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扬散至场地西北侧住户;④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有效防止扬尘,在非雨天风大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⑤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必要时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⑥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⑦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及洒水抑尘。应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减少扬尘;⑧装动土、沙等粉料的车辆,其装载量限于车厢挡板以下,减少运输途中的抛洒,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场内 (略) 应定时洒水抑尘;⑨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的材料,实行轻卸慢放,并覆盖,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⑩施工期间严禁露天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较小。项目施工期用水环节主要为建设过程的砂浆配置用水,用水量较小,全部自然蒸发,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项目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少量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1个0.5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项目拟设临时排水沟及1个5m3的雨水沉淀池收集雨天地表径流,使其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场地距离西北侧居民较近,项目施工期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控措施以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①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②施工方应减少在休息时间施工,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严禁夜间(22:00~6:00)及日间(12:00~14:00)施工噪声扰民;若工艺要求夜间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征得当地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在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应对周边居民进行公示方可进行;③应文明施工,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抛掷,在室内施工时关闭门和窗户,以阻隔噪声。运输车辆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④项目现场张贴施工告示及施工许可告知周边公众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施工期环保治理措施,让周边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采取的施工固废防治措施如下:①建筑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土石方、设备包装材料、废木材等,项目严格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处置;②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运输至狮子寨村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有设备均使用电源,无燃料废气产生,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臭气(酱腌菜及腌制豆制品发酵、腌制及包装过程产生的臭气)、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厨房油烟。针对各类废气,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如下:①针对生产车间臭气,项目豆渣存放、产品发酵、腌制、包装工序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豆制品生产线产生的豆渣采用塑料桶收集密封后存放于豆渣房,日产日清,并在生产车间内设置风机加强通风,经稀释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②针对污水处理站臭气,项目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其进行封闭,仅预留检查口,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臭气产生环节定期投入生物除臭剂处理,同时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外部箱体阻隔后在项目区呈无组织排放;③针对厨房油烟,项目区厨房拟安装1套抽油烟机,其油烟处理效率不低于60%,抽油烟机处理后的厨房油烟经高于房顶1.5m的烟道外排。

(2)废水

项目废水类型主要为生产废水、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①针对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及锅炉废水,项目拟在各区域配套设置收集管道,经管道收集后统一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②针对生活污水,项目拟设置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 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中的旱地作物限值后用于周边农田(旱地作物)灌溉。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和机械噪声,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式车间内,属于室内噪声,噪声级为60~85dB(A),项目主要采取加装减震垫、墙体阻隔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及生活固废,其中一般固废主要包括豆渣、原材料废料(废菜叶、烂辣椒、空鼓豆壳)、废包装材料。生活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废物(泔水)、油水分离器浮油。具体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①针对原材料废料,项目生产过程对原材料进行预处理时会产生废弃菜叶、黄烂辣椒、空鼓豆壳等,经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送至狮子寨垃圾存放点,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②针对废包装材料,项目废包装材料包含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包装瓶、废纸箱,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置;③针对豆渣,豆渣主要为小豆腐及腐乳制作时产生,项目设置密封塑料桶收集后,贮存于豆渣房,进行封闭处理,外售给周边养殖户作为饲料回收利用,日产日清;④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即清即运,不在厂区贮存,其处置率为100%;⑤针对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即清即运,不在项目区贮存,其处置率为100%;⑥针对生活垃圾,项目设置多个带盖垃圾桶收集运送至狮子寨生活垃圾堆存点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其处置率为100%。⑦餐厨废物(泔水)采用泔水桶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清运处置;⑧油水分离器浮油采用泔水桶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二、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灌区工程

项目名称

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

建设地点

元阳县马街乡

建设单位

元阳县水务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位于元阳县马街乡,总投资5334.*元,项目在乌湾河河道上新建两座底栏栅式取水坝、引水管道长9.48km,23座水池,设计年引水量为73.*m3,设计引水流量0.13m3/s,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灌区范围内灌溉用水量73.*m3,灌溉面积为5900亩,工程等级为Ⅳ级,工程规模为小(1)型灌区,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取水坝工程、管线工程、水池工程,施工前期进行挡渣、导流围堰措施的建设,施工后期做好场地平整和土壤植被修复措施。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采取防治措施主要为:①工程在开挖作业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对于工程开挖的表土及土石方等设置编织袋围挡等临时覆盖措施;②施工期凿裂、钻孔等工序采用湿式作业方式,减少扬尘产生量;③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污染;④配套洒水降尘装置处理混凝土搅拌粉尘;⑤加强对车辆和设备的保养。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采取防治措施主要为:①本项目混凝土拌和采用移动式拌和机进行拌合,混凝土拌和机相对分散,每次冲洗废水产生量较少。项目设在混凝土拌和机旁设置废水收集池或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加入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或洒水降尘。②项目施工期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临时办公、生活区租用附近村庄已闲置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已建旱厕处理,定期清掏后,用于附近耕地施肥,废水不外排。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水外排。

(3)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①合理布局施工内容,避免在同一地点安装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②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和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③管线施工涉及周边敏感点时,施工时在村庄一侧设置施工围挡并且夜间及中午12点—14点不施工,减缓对敏感点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措施可行。

(4)固废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和覆土,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项目施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施工期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施工范围集中,不会形成大规模的开挖,对植物、动物、水生生物丰富度及种群数量不会造成太大影响,施工区分布的植物、动物、水生生物均属种群数量较大的常见种,即使局部地段的个体受到损害,也不会造成整个评价区内这些植物、动物、水生生物的消失;通过在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措施、环保措施,加强施工队*的管理,禁止违法违规捕捞,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避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影响环境保护问题的出现,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尽最大的努力做好减少建筑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达到在施工期保护生态环境,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施工期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会产生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水环境

①项目取水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河流水量经取水坝取水后导致坝下河段水资源时空分布改变、河流水量减少,但坝下减水河段有较多支流汇入,同时取水坝址处均设置生态放流设施下放生态流量和多余来水,对坝下河道影响较小。②项目取水工程建成后,不单独设立管理用房,不产生生活污水。③灌溉回归水因施用农药、化肥和农家肥,使回归水中氮、磷含量升高,灌溉回归水排入乌湾河中,对河流的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灌区退水氨氮、TP等预测值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灌区内将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用水量,可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水体可能产生的影响。

(3)声环境

项目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正常输送过程中无噪声产生,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取水闸室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采取吸声处理等措施后取水闸室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为沉沙池泥沙,定期安排工作人员清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

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生态环境逐渐恢复,植物及动物种群又会得到稳定,项目运营期对植物及动物基本不产生影响。取水坝建成后,坝后基本不产生库容,无调节性能,多对上游来水有一定的阻隔,流量减小,但不会造成乌湾河断流,通过生态流量管调节下放水,对乌湾河进行调节,对乌湾河总体影响不大,对鱼类、浮游动物等影响不大。

本项目在已建增益寨水库坝址下游约1.43km处的乌湾河河道上新建1#取水坝、在新建1#取水坝西侧约500m的另一乌湾河岔河道(乌湾河支流)上新建2#取水坝(2#取水坝位于增益寨水库西北方向直线距离1.3km处)。将增益寨水库下泄水及区间径流水引到1#取水坝,与2#取水坝取水一同引至七星寨灌区供给灌区内灌溉用水,连通管道进口布置在1#取水坝,连通管道全长630m,连通至2#取水坝,输水涵管布置在2#取水坝,全长34.4m,引水工程取水坝设计年引水量为73.*m3,设计引水流量0.13m3/s。本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灌区范围内灌溉用水量73.*m3,灌溉面积为5900亩。本项目不会造成乌湾河断流,不会太大地改变河流断面流量,对乌湾河水文情势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邮 编:*

一、小新街乡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小新街乡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元阳县小新街乡小新街街上

建设单位

元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元 (略) 拟投资*元在元阳县小新街乡小新街街上建设“小新街乡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租用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小新街村委会集体用材林林地建设,项目租用场地总占地面积1600m2,分为生产区、生活区及污水处理区,主要建设1087m2的单层全封闭式厂房,封闭式厂房内设置1条豆制品(小豆腐)加工生产线(包括大豆原料库、加工车间、成型间)、1条酱腌菜及腌制豆制品加工生产线(原料处理间、清洗粉碎间、辅料配料间、清洗沥水间及腌制间)、包装区(包括包材间、豆腐包装间、酱腌菜及腌制豆制品内包间、外包间)、电锅炉房。该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特色小豆腐150t/a、乳腐7.5t/a、酸辣椒7.5t/a、腌酸菜7.5t/a、豆豉7.5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过程会产生少量扬尘、机械废气及汽车尾气、建筑垃圾、土石方、废包装材料、噪声、初期雨水、生活垃圾等,针对各类污染物,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废气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项目现场张贴施工告示及施工许可,告知周边公众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施工期环保治理措施,让周边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②拟在施工场地西北侧(与狮子寨居民相邻一侧)设置不低于2.5m的封闭围挡及警示标识;③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扬散至场地西北侧住户;④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有效防止扬尘,在非雨天风大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⑤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必要时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⑥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⑦砂、石料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及洒水抑尘。应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时加防护盖,减少扬尘;⑧装动土、沙等粉料的车辆,其装载量限于车厢挡板以下,减少运输途中的抛洒,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场内 (略) 应定时洒水抑尘;⑨对水泥、白灰等易产尘的材料,实行轻卸慢放,并覆盖,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⑩施工期间严禁露天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较小。项目施工期用水环节主要为建设过程的砂浆配置用水,用水量较小,全部自然蒸发,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项目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污水仅为少量洗手污水,通过施工场地的1个0.5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项目拟设临时排水沟及1个5m3的雨水沉淀池收集雨天地表径流,使其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场地距离西北侧居民较近,项目施工期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控措施以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①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②施工方应减少在休息时间施工,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严禁夜间(22:00~6:00)及日间(12:00~14:00)施工噪声扰民;若工艺要求夜间必须进行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征得当地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在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应对周边居民进行公示方可进行;③应文明施工,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抛掷,在室内施工时关闭门和窗户,以阻隔噪声。运输车辆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④项目现场张贴施工告示及施工许可告知周边公众项目施工期间采取的施工期环保治理措施,让周边公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采取的施工固废防治措施如下:①建筑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土石方、设备包装材料、废木材等,项目严格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处置;②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运输至狮子寨村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有设备均使用电源,无燃料废气产生,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臭气(酱腌菜及腌制豆制品发酵、腌制及包装过程产生的臭气)、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厨房油烟。针对各类废气,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如下:①针对生产车间臭气,项目豆渣存放、产品发酵、腌制、包装工序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豆制品生产线产生的豆渣采用塑料桶收集密封后存放于豆渣房,日产日清,并在生产车间内设置风机加强通风,经稀释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②针对污水处理站臭气,项目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其进行封闭,仅预留检查口,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臭气产生环节定期投入生物除臭剂处理,同时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外部箱体阻隔后在项目区呈无组织排放;③针对厨房油烟,项目区厨房拟安装1套抽油烟机,其油烟处理效率不低于60%,抽油烟机处理后的厨房油烟经高于房顶1.5m的烟道外排。

(2)废水

项目废水类型主要为生产废水、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①针对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及锅炉废水,项目拟在各区域配套设置收集管道,经管道收集后统一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②针对生活污水,项目拟设置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 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中的旱地作物限值后用于周边农田(旱地作物)灌溉。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和机械噪声,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式车间内,属于室内噪声,噪声级为60~85dB(A),项目主要采取加装减震垫、墙体阻隔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及生活固废,其中一般固废主要包括豆渣、原材料废料(废菜叶、烂辣椒、空鼓豆壳)、废包装材料。生活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废物(泔水)、油水分离器浮油。具体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①针对原材料废料,项目生产过程对原材料进行预处理时会产生废弃菜叶、黄烂辣椒、空鼓豆壳等,经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送至狮子寨垃圾存放点,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②针对废包装材料,项目废包装材料包含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包装瓶、废纸箱,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置;③针对豆渣,豆渣主要为小豆腐及腐乳制作时产生,项目设置密封塑料桶收集后,贮存于豆渣房,进行封闭处理,外售给周边养殖户作为饲料回收利用,日产日清;④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即清即运,不在厂区贮存,其处置率为100%;⑤针对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即清即运,不在项目区贮存,其处置率为100%;⑥针对生活垃圾,项目设置多个带盖垃圾桶收集运送至狮子寨生活垃圾堆存点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其处置率为100%。⑦餐厨废物(泔水)采用泔水桶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清运处置;⑧油水分离器浮油采用泔水桶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二、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灌区工程

项目名称

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

建设地点

元阳县马街乡

建设单位

元阳县水务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位于元阳县马街乡,总投资5334.*元,项目在乌湾河河道上新建两座底栏栅式取水坝、引水管道长9.48km,23座水池,设计年引水量为73.*m3,设计引水流量0.13m3/s,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灌区范围内灌溉用水量73.*m3,灌溉面积为5900亩,工程等级为Ⅳ级,工程规模为小(1)型灌区,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取水坝工程、管线工程、水池工程,施工前期进行挡渣、导流围堰措施的建设,施工后期做好场地平整和土壤植被修复措施。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采取防治措施主要为:①工程在开挖作业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对于工程开挖的表土及土石方等设置编织袋围挡等临时覆盖措施;②施工期凿裂、钻孔等工序采用湿式作业方式,减少扬尘产生量;③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污染;④配套洒水降尘装置处理混凝土搅拌粉尘;⑤加强对车辆和设备的保养。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采取防治措施主要为:①本项目混凝土拌和采用移动式拌和机进行拌合,混凝土拌和机相对分散,每次冲洗废水产生量较少。项目设在混凝土拌和机旁设置废水收集池或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加入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或洒水降尘。②项目施工期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临时办公、生活区租用附近村庄已闲置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已建旱厕处理,定期清掏后,用于附近耕地施肥,废水不外排。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水外排。

(3)噪声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①合理布局施工内容,避免在同一地点安装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②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和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③管线施工涉及周边敏感点时,施工时在村庄一侧设置施工围挡并且夜间及中午12点—14点不施工,减缓对敏感点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措施可行。

(4)固废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和覆土,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项目施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施工期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施工范围集中,不会形成大规模的开挖,对植物、动物、水生生物丰富度及种群数量不会造成太大影响,施工区分布的植物、动物、水生生物均属种群数量较大的常见种,即使局部地段的个体受到损害,也不会造成整个评价区内这些植物、动物、水生生物的消失;通过在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措施、环保措施,加强施工队*的管理,禁止违法违规捕捞,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避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影响环境保护问题的出现,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尽最大的努力做好减少建筑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达到在施工期保护生态环境,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施工期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会产生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水环境

①项目取水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河流水量经取水坝取水后导致坝下河段水资源时空分布改变、河流水量减少,但坝下减水河段有较多支流汇入,同时取水坝址处均设置生态放流设施下放生态流量和多余来水,对坝下河道影响较小。②项目取水工程建成后,不单独设立管理用房,不产生生活污水。③灌溉回归水因施用农药、化肥和农家肥,使回归水中氮、磷含量升高,灌溉回归水排入乌湾河中,对河流的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灌区退水氨氮、TP等预测值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灌区内将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用水量,可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水体可能产生的影响。

(3)声环境

项目管道采用埋地敷设,正常输送过程中无噪声产生,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取水闸室内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采取吸声处理等措施后取水闸室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为沉沙池泥沙,定期安排工作人员清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

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生态环境逐渐恢复,植物及动物种群又会得到稳定,项目运营期对植物及动物基本不产生影响。取水坝建成后,坝后基本不产生库容,无调节性能,多对上游来水有一定的阻隔,流量减小,但不会造成乌湾河断流,通过生态流量管调节下放水,对乌湾河进行调节,对乌湾河总体影响不大,对鱼类、浮游动物等影响不大。

本项目在已建增益寨水库坝址下游约1.43km处的乌湾河河道上新建1#取水坝、在新建1#取水坝西侧约500m的另一乌湾河岔河道(乌湾河支流)上新建2#取水坝(2#取水坝位于增益寨水库西北方向直线距离1.3km处)。将增益寨水库下泄水及区间径流水引到1#取水坝,与2#取水坝取水一同引至七星寨灌区供给灌区内灌溉用水,连通管道进口布置在1#取水坝,连通管道全长630m,连通至2#取水坝,输水涵管布置在2#取水坝,全长34.4m,引水工程取水坝设计年引水量为73.*m3,设计引水流量0.13m3/s。本项目建成后可满足灌区范围内灌溉用水量73.*m3,灌溉面积为5900亩。本项目不会造成乌湾河断流,不会太大地改变河流断面流量,对乌湾河水文情势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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