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2024年9月24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海*大功率风力发电机及设备制造扩建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 (略) 22号 | (略) | 苏州优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 (略) 22号,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利用企业现有预留空地新建生产车间和配套建筑*.96平方米,新增年产1150台半直驱风力发电机(电机总容量20GW)和500台双馈风力发电机(电机总容量10GW)的生产能力,全厂将形成年产半直驱风力发电机1150套、双馈式风力发电机1500套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完善厂 (略) 建设,依托厂区现有排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苏环发〔2022〕5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电话:0510-* 邮箱:*@*q.com |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海*大功率风力发电机及设备制造扩建项目 | 宜兴经济技术开 (略) 22号 | (略) | 苏州优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 (略) 22号,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利用企业现有预留空地新建生产车间和配套建筑*.96平方米,新增年产1150台半直驱风力发电机(电机总容量20GW)和500台双馈风力发电机(电机总容量10GW)的生产能力,全厂将形成年产半直驱风力发电机1150套、双馈式风力发电机1500套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完善厂 (略) 建设,依托厂区现有排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严格执行《报告表》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苏环发〔2022〕5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9.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电话:0510-* 邮箱:*@*q.com |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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