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朔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检验检疫实验室项目-已受理项目
北京朔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检验检疫实验室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兴 (略) (略) 2号楼4层北侧
公示时间:2024-09-24至2024-09-29
受理时间:2024-09-24
项目概况:本项 (略) 昌平区兴 (略) (略) 2号楼4层北侧,设置实验室(包含化验室、留样室、研发实验室、操作间、试剂库、危废间、仪器室、气瓶室)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朔方 (略)
联系人:周子栋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兴 (略) (略) 2号楼4层北侧
公示时间:2024-09-24至2024-09-29
受理时间:2024-09-24
项目概况:本项 (略) 昌平区兴 (略) (略) 2号楼4层北侧,设置实验室(包含化验室、留样室、研发实验室、操作间、试剂库、危废间、仪器室、气瓶室)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朔方 (略)
联系人:周子栋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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