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钜晨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新建年产30万吨高纯盐酸和年产2800万方高纯氢项目审批前公示
肇庆钜晨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新建年产30万吨高纯盐酸和年产2800万方高纯氢项目审批前公示
肇庆钜晨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新建年产30万吨高纯盐酸和年产2800万方高纯氢项目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项目名称 | (略) 扩建年产*吨次氯酸钠溶液、新建年产*吨高纯盐酸和年产*方高纯氢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金利镇北区金淘工业园西区(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 (略) 1号 (东经 112 度 *秒,北纬 23 度 *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书 |
环评单位 | (略) 环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略) 位于肇庆金利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 (略) 1号),于2016年12月6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新建年产*吨次氯酸钠溶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批文号:肇环建〔2016〕68号),2021年5月17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 (略) 新建年产*吨次氯酸钠溶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意见》,于2022年3月5日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现行排污许可证号:*MA4UL68E*V,有效期至2027年1月5日。扩建项目总投资*万元,扩建新增占地约*.4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对现有电解槽进行升级改造:企业计划对现有4台离子膜烧碱电解槽(2022.3通过环保验收)进行膜极距改造,大幅提升运行电流及电解效率,以扩大烧碱、氯气、氢气产出量,进而扩大现有次氯酸钠产品产能,现有离子膜电解槽升级改造后烧碱设计产能可增加2.*吨/年,升级改造后现有电解槽烧碱总设计生产能力为*吨/年;②扩建新建厂房及主要设备:新建1个电解车间并配套新增3台电解槽,新建一个高纯盐酸厂房并配套新增1套6台四合一盐酸石墨合成炉,新建高纯氢处理厂房并配套新增1套2台氢气提纯装置等,并新建盐酸罐区等;③在次钠车间新增1套次钠吸收系统配套扩建项目新增的3台电解槽生产次氯酸钠产品。扩建项目建成后,在保证厂区自产烧碱、氯气完全消耗,不外售的前提下, (略) 场情况,扩建项目实现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10%)产能72.87wt/a-100wt/a、31%盐酸年产能0wt/a-30wt/a之间调节生产;则扩建后全厂实现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10%)产能92.87wt/a-120wt/a、31%盐酸年产能0wt/a-30wt/a之间调节生产。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地面清洗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池(360m3)调节pH(酸碱中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化盐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排入回用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化盐工序不外排;盐泥压滤水、制纯水浓水及反冲洗水、树脂塔再生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池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化盐工序,不排放;机泵机封排水、蒸汽冷凝水直接回用于次氯酸钠生产配碱用水,不排放。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肇庆金利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东片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扩大产能后,现有次氯酸钠生产废气、事故氯废气、配套现有生产系统盐酸储罐(容积100m3)呼吸废气经现有高浓度碱液尾气吸收塔+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25m;新建次氯酸钠生产废气、事故氯废气经高浓度碱液尾气吸收塔+排气筒P1排放,排放高度25m;新建高纯盐酸生产废气、中间罐、储罐呼吸废气经纯水吸收+稀碱液吸收+排气筒P2排放,排放高度25m;高纯盐酸包装废气经纯水吸收+稀碱液吸收+排气筒P3排放,排放高度15m;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废气通过生产设备、管道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处置。 三、固体废物:扩建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拟在原纯水厂房内设置一个独立密闭的危废仓,同时取消现有危废仓。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盐泥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资源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含油手套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音: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加减振橡胶垫等措施。 五、环境风险:依托厂区中部现有事故应急池(650立方米)用于储存事故废水,现有消防水池(480立方米)暂存消防用水;盐酸储罐区、烧碱储罐、次氯酸钠储罐设置围堰,按相关要求制定防腐/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按相关要求制定防腐/防渗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次氯酸钠生产废气中Cl2、HCl参照执行《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较严值;盐酸生产废气、盐酸包装废气、中间罐、储罐呼吸废气中Cl2、HCl参照执行《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中Cl2参照执行《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较严值,HCl参照执行《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颗粒物参照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锅炉废气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值。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肇庆钜晨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新建年产30万吨高纯盐酸和年产2800万方高纯氢项目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项目名称 | (略) 扩建年产*吨次氯酸钠溶液、新建年产*吨高纯盐酸和年产*方高纯氢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金利镇北区金淘工业园西区(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 (略) 1号 (东经 112 度 *秒,北纬 23 度 *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书 |
环评单位 | (略) 环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略) 位于肇庆金利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 (略) 1号),于2016年12月6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新建年产*吨次氯酸钠溶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批文号:肇环建〔2016〕68号),2021年5月17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对 (略) 新建年产*吨次氯酸钠溶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意见》,于2022年3月5日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现行排污许可证号:*MA4UL68E*V,有效期至2027年1月5日。扩建项目总投资*万元,扩建新增占地约*.4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对现有电解槽进行升级改造:企业计划对现有4台离子膜烧碱电解槽(2022.3通过环保验收)进行膜极距改造,大幅提升运行电流及电解效率,以扩大烧碱、氯气、氢气产出量,进而扩大现有次氯酸钠产品产能,现有离子膜电解槽升级改造后烧碱设计产能可增加2.*吨/年,升级改造后现有电解槽烧碱总设计生产能力为*吨/年;②扩建新建厂房及主要设备:新建1个电解车间并配套新增3台电解槽,新建一个高纯盐酸厂房并配套新增1套6台四合一盐酸石墨合成炉,新建高纯氢处理厂房并配套新增1套2台氢气提纯装置等,并新建盐酸罐区等;③在次钠车间新增1套次钠吸收系统配套扩建项目新增的3台电解槽生产次氯酸钠产品。扩建项目建成后,在保证厂区自产烧碱、氯气完全消耗,不外售的前提下, (略) 场情况,扩建项目实现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10%)产能72.87wt/a-100wt/a、31%盐酸年产能0wt/a-30wt/a之间调节生产;则扩建后全厂实现次氯酸钠溶液(有效氯>10%)产能92.87wt/a-120wt/a、31%盐酸年产能0wt/a-30wt/a之间调节生产。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地面清洗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池(360m3)调节pH(酸碱中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化盐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排入回用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化盐工序不外排;盐泥压滤水、制纯水浓水及反冲洗水、树脂塔再生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池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化盐工序,不排放;机泵机封排水、蒸汽冷凝水直接回用于次氯酸钠生产配碱用水,不排放。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肇庆金利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东片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扩大产能后,现有次氯酸钠生产废气、事故氯废气、配套现有生产系统盐酸储罐(容积100m3)呼吸废气经现有高浓度碱液尾气吸收塔+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25m;新建次氯酸钠生产废气、事故氯废气经高浓度碱液尾气吸收塔+排气筒P1排放,排放高度25m;新建高纯盐酸生产废气、中间罐、储罐呼吸废气经纯水吸收+稀碱液吸收+排气筒P2排放,排放高度25m;高纯盐酸包装废气经纯水吸收+稀碱液吸收+排气筒P3排放,排放高度15m;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废气通过生产设备、管道密闭、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处置。 三、固体废物:扩建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拟在原纯水厂房内设置一个独立密闭的危废仓,同时取消现有危废仓。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盐泥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资源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废螯合树脂、废离子膜、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含油手套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音: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加减振橡胶垫等措施。 五、环境风险:依托厂区中部现有事故应急池(650立方米)用于储存事故废水,现有消防水池(480立方米)暂存消防用水;盐酸储罐区、烧碱储罐、次氯酸钠储罐设置围堰,按相关要求制定防腐/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按相关要求制定防腐/防渗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瀚和高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次氯酸钠生产废气中Cl2、HCl参照执行《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较严值;盐酸生产废气、盐酸包装废气、中间罐、储罐呼吸废气中Cl2、HCl参照执行《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中Cl2参照执行《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较严值,HCl参照执行《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颗粒物参照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锅炉废气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值。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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