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研发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研发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1、说明
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受苏州泽璟 (略) 委托完成了对“苏州泽璟 (略) 新药研发生产项目(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
苏州泽璟 (略) 和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对现阶段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苏州泽璟 (略) 新药研发生产项目(二期);
(2)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209号、 (略) (略) (略) 168号;
(3)项目所属行业: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4)项目内容:苏州泽璟 (略) 拟在总部研发办公大楼内建设“新药研发生产项目(二期)”,主要进行化学固体、半固体制剂的新药及相关的质量检验方法、生物新药及相关的质量检验方法的开发研究,同时将现有各研发实验室及相应的设备搬迁至总部研发办公大楼内,实现公司研发实验室的集中、统一管理。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泽璟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总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09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
地址: (略) 鼓楼区鼓楼 (略) 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楼
E-mail:*@*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1、说明
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受苏州泽璟 (略) 委托完成了对“苏州泽璟 (略) 新药研发生产项目(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
苏州泽璟 (略) 和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对现阶段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苏州泽璟 (略) 新药研发生产项目(二期);
(2)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209号、 (略) (略) (略) 168号;
(3)项目所属行业: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4)项目内容:苏州泽璟 (略) 拟在总部研发办公大楼内建设“新药研发生产项目(二期)”,主要进行化学固体、半固体制剂的新药及相关的质量检验方法、生物新药及相关的质量检验方法的开发研究,同时将现有各研发实验室及相应的设备搬迁至总部研发办公大楼内,实现公司研发实验室的集中、统一管理。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泽璟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总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09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
地址: (略) 鼓楼区鼓楼 (略) 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楼
E-mail:*@*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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