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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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镇安县财政大楼7楼(镇安 (略) 天坤世纪豪城A区4号楼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9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ACG-*
2、项目名称: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合同包 (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00 *.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日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 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与本项目规模设计范围和内容相符合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供应商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为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镇安县财政大楼7楼(镇安 (略) 天坤世纪豪城A区4号楼709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设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联系方式、所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10-09 09:00:00地点:陕西省镇安县财政大楼7楼(镇安 (略) 天坤世纪豪城A区4号楼7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镇安县前街县政府办公大楼2楼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联系地址:陕西省镇安县财政大楼7楼(镇安 (略) 天坤世纪豪城A区4号楼709室)
联系方式:0914-*

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镇安县财政大楼7楼(镇安 (略) 天坤世纪豪城A区4号楼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09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ACG-*
2、项目名称: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合同包 (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镇安县社保中心业务用房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00 *.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日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 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与本项目规模设计范围和内容相符合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供应商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为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镇安县财政大楼7楼(镇安 (略) 天坤世纪豪城A区4号楼709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设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联系方式、所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10-09 09:00:00地点:陕西省镇安县财政大楼7楼(镇安 (略) 天坤世纪豪城A区4号楼7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地址:陕西省镇安县前街县政府办公大楼2楼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联系地址:陕西省镇安县财政大楼7楼(镇安 (略) 天坤世纪豪城A区4号楼709室)
联系方式: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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