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关于吴学明、郎学冬户自建房的公告
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关于吴学明、郎学冬户自建房的公告
来源: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24
吴学明、郎学冬申请办理位于镇雄县南台街道办 (略) 4号自建房的规划许可手续。该宗地总面积141.92平方米、建筑面积999.50平方米,四至界限为:东至本宗地外接墙皮止,邻地税家属房围墙;南至本宗地外接墙皮止, (略) ;西至本宗地外接墙皮止, (略) ;北至本宗地外接墙皮止,抵至郎学美住宅。根据《中共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20〕18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办理该宗地的规划许可手续。
联系电话:0870-* 0870-*
附件:宗地图
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来源: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24
吴学明、郎学冬申请办理位于镇雄县南台街道办 (略) 4号自建房的规划许可手续。该宗地总面积141.92平方米、建筑面积999.50平方米,四至界限为:东至本宗地外接墙皮止,邻地税家属房围墙;南至本宗地外接墙皮止, (略) ;西至本宗地外接墙皮止, (略) ;北至本宗地外接墙皮止,抵至郎学美住宅。根据《中共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20〕18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办理该宗地的规划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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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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