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子岭水库工程-已受理项目
钻子岭水库工程-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兴寿镇、延寿镇
公示时间:2024-09-24至2024-10-11
受理时间:2024-09-24
项目概况:昌平区钻子岭水库工程位于昌平区兴寿镇,主要任务为防洪,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坝一座、副坝一座, (略) 约3.1 km,水库管理站一处,沙沟河河段治理3.3 km、工程安全监测等。水库总库容*m3,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水务局
联系人:赵月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兴寿镇、延寿镇
公示时间:2024-09-24至2024-10-11
受理时间:2024-09-24
项目概况:昌平区钻子岭水库工程位于昌平区兴寿镇,主要任务为防洪,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坝一座、副坝一座, (略) 约3.1 km,水库管理站一处,沙沟河河段治理3.3 km、工程安全监测等。水库总库容*m3,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昌平区水务局
联系人:赵月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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