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富源新型元器件有限公司集成电路金属封装外壳及高端密封连接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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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富源新型元器件有限公司集成电路金属封装外壳及高端密封连接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富 (略) (略) 金属封装外壳及高端密封连接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大 (略) 之门西楼315室(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

(略) 金属封装外壳及高端密封连接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中国传感谷B区B-2-2厂房四层

建设单位

蚌埠富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中国传感谷B区B-2-2厂房四层,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购置2条烧结生产线、1条不锈钢工件预处理生产线、1条铜件预处理生产线、1条铝件电镀前处理生产线、5条电镀生产线(有镀金、镀银、镀镍、镀铜、镀化学镍、镀锡等方式)、1条钝化清洗生产线等及其辅助设施,设置化验室、产品研发展示中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略) 封装外壳类产品、*只传感器基座类产品、*只密封连接器类产品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电解抛光工序产生的铬酸雾、磷酸雾、硫酸雾废气以及实验化验产生的酸雾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格网回收+还原吸收+中和喷淋”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镀工艺中预镀金、镀金、预浸、预镀银、镀银、镀硬金工序产生含氰废气、磷酸雾、硫酸雾等废气收集后,经“吸收氧化喷淋”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预处理工序、电镀工序以及钝化清洗产生的磷酸雾、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氟化物、氨等废气收集后,经“中和喷淋”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由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标废气、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中的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氟化物、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排放浓度限值;喷砂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氟化物、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和表2相应排放标准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50mg/m3要求。项目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要求。

2.废水

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项目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由生产车间分类输送至传感谷B区各类废水收集池,再经园区架空管 (略) ,进入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对应的各类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排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生产废水排放执行中国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进水水质相关限值要求。

3.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中,包装材料、废钢屑、废玻璃砂、废焊材、收尘、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工件收集后返回装配工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滤芯及滤渣、含镍废液、废包装桶、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室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等机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蚌埠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2-*-04-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富 (略) (略) 金属封装外壳及高端密封连接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大 (略) 之门西楼315室(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

(略) 金属封装外壳及高端密封连接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中国传感谷B区B-2-2厂房四层

建设单位

蚌埠富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中国传感谷B区B-2-2厂房四层,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购置2条烧结生产线、1条不锈钢工件预处理生产线、1条铜件预处理生产线、1条铝件电镀前处理生产线、5条电镀生产线(有镀金、镀银、镀镍、镀铜、镀化学镍、镀锡等方式)、1条钝化清洗生产线等及其辅助设施,设置化验室、产品研发展示中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略) 封装外壳类产品、*只传感器基座类产品、*只密封连接器类产品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电解抛光工序产生的铬酸雾、磷酸雾、硫酸雾废气以及实验化验产生的酸雾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格网回收+还原吸收+中和喷淋”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镀工艺中预镀金、镀金、预浸、预镀银、镀银、镀硬金工序产生含氰废气、磷酸雾、硫酸雾等废气收集后,经“吸收氧化喷淋”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预处理工序、电镀工序以及钝化清洗产生的磷酸雾、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氟化物、氨等废气收集后,经“中和喷淋”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由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标废气、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中的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氟化物、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排放浓度限值;喷砂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氟化物、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和表2相应排放标准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50mg/m3要求。项目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要求。

2.废水

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项目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由生产车间分类输送至传感谷B区各类废水收集池,再经园区架空管 (略) ,进入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对应的各类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排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生产废水排放执行中国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进水水质相关限值要求。

3.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中,包装材料、废钢屑、废玻璃砂、废焊材、收尘、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工件收集后返回装配工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滤芯及滤渣、含镍废液、废包装桶、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室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等机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蚌埠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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