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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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准格尔旗 (略) 井下煤矸石充填项目

鄂尔多斯神东矿区东胜区东南部,行政隶属 (略) 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纳林庙村

准格尔旗 (略)

(略) 绿城 (略)

本项目选用锦泰恒选煤厂洗选完的矸石,建设1条年处理矸石*吨的注浆充填系统,本次利用已开工建设的储煤棚改造为生产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充填站、注浆孔 (略) 。本次注浆充填二号采空区,设4个钻场,30个钻孔。 (略) 长约1764米, (略) 长约873米,充填年限为3.67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元。

1、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耕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严格控制管线施工作业带,尽量减少占地,施工时表土分层剥离,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管护,保证成活率。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煤矸石破碎、筛分以及制浆站卸料及搅拌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规定限值。水泥筒仓以及添加剂筒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矸石储存于全封闭矸石储场,并配套雾炮喷淋设施,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规定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略) 冲洗废水、注浆车间设备厂房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矸石浆液析出水经通过已有管道送至地面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制浆工序。生活污水依托矿区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抑尘、绿化等。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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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准格尔旗 (略) 井下煤矸石充填项目

鄂尔多斯神东矿区东胜区东南部,行政隶属 (略) 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纳林庙村

准格尔旗 (略)

(略) 绿城 (略)

本项目选用锦泰恒选煤厂洗选完的矸石,建设1条年处理矸石*吨的注浆充填系统,本次利用已开工建设的储煤棚改造为生产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充填站、注浆孔 (略) 。本次注浆充填二号采空区,设4个钻场,30个钻孔。 (略) 长约1764米, (略) 长约873米,充填年限为3.67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元。

1、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耕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严格控制管线施工作业带,尽量减少占地,施工时表土分层剥离,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植被恢复,并加强植被管护,保证成活率。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煤矸石破碎、筛分以及制浆站卸料及搅拌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规定限值。水泥筒仓以及添加剂筒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矸石储存于全封闭矸石储场,并配套雾炮喷淋设施,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规定限值。

3、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略) 冲洗废水、注浆车间设备厂房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矸石浆液析出水经通过已有管道送至地面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制浆工序。生活污水依托矿区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抑尘、绿化等。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分类做好贮存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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