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岭自治县凯裕商贸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5万立方米水稳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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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岭自治县凯裕商贸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5万立方米水稳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自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立方米水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3日-2024年0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关岭自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立方米水稳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关岭自治县永宁镇康寨村凡家寨组

建设单位

关岭自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关岭县永宁镇,总占地面积为800m2,租用关岭自治县永宁镇康寨村凡家寨组砂石矿建设用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条*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立方米水稳生产线,配套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原料堆场依托砂石料堆场,需设置顶棚,三面围墙等防尘措施;项目原料输送皮带需采取密封等措施;水泥储罐粉尘经脉冲反吹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管引入排气筒(15m高,1#排气筒、2#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搅拌机采用重力式除尘装置除尘后,经排气管引入排气筒15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4#搅拌机经排气管引入排气筒15m高4#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内绿化及周边农林灌溉使用;生产废水依托砂石矿三级沉淀池+应急池(100m3)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变压器、逆变器按设计要求布置,设备底部基安装减振垫;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业主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食堂餐厨垃圾经盛装桶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扫后作为原料回用,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掏并作为原料收集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机油暂存于砂石矿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要求来设置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自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立方米水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3日-2024年0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关岭自 (略) 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立方米水稳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关岭自治县永宁镇康寨村凡家寨组

建设单位

关岭自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关岭县永宁镇,总占地面积为800m2,租用关岭自治县永宁镇康寨村凡家寨组砂石矿建设用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条*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及*立方米水稳生产线,配套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原料堆场依托砂石料堆场,需设置顶棚,三面围墙等防尘措施;项目原料输送皮带需采取密封等措施;水泥储罐粉尘经脉冲反吹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管引入排气筒(15m高,1#排气筒、2#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搅拌机采用重力式除尘装置除尘后,经排气管引入排气筒15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4#搅拌机经排气管引入排气筒15m高4#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内绿化及周边农林灌溉使用;生产废水依托砂石矿三级沉淀池+应急池(100m3)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变压器、逆变器按设计要求布置,设备底部基安装减振垫;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业主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食堂餐厨垃圾经盛装桶统一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扫后作为原料回用,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掏并作为原料收集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机油暂存于砂石矿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要求来设置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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