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钦北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钦北水利字〔2024〕9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钦州 (略)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必要性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是《广西大寺江治理方案》的规划内容,为提高大寺江岸坡稳定性,防治水土流失,保障贵台镇、大寺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 (略) 钦北区贵台镇、大寺镇及沿岸乡村,工程治理河段总长20.59km,共包括贵台镇那略村至洞利村河段、贵台镇洞利村至那朴村河段、贵台镇那朴村至贵台镇河段、大寺镇三益村至屯妙村河段等4段。工程新建护岸总长为19.91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10.03km,右岸新建护岸9.88km,沿岸设置排水涵管7座,下河梯道79座,清淤长度3.15km。
本工程贵台镇、大寺镇镇区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大寺江沿岸农田耕地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或平岸设计。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护岸工程设计
1.贵台镇那略村至洞利村河段。本段起于贵台镇那略村合 (略) 桥上游侧50m处,止于洞利村31 (略) 桥,治理河长8.422km,新建护岸长7089.88m,其中左岸护岸3380.45m,右岸护岸3709.43m。在左岸桩号DZ4+685.97~DZ5+831.68、DZ6+509.28~DZ8+744.02以及右岸桩号DY4+722.67~DY8+432.10等3段河段 (略) 石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
2.贵台镇洞利村至那朴村河段。本段起于贵台镇洞利村31 (略) 桥,止于那朴村那朴水闸,治理河长4.078km,新建护岸长7118.83m,左岸护岸3643.54m,右岸护岸3475.29m。在左岸桩号DZ8+744.02~DZ10+010.73、DZ10+014.42~DZ10+761.28、DZ11+221.02~DZ12+850.99以及右岸桩号DY8+432.10~DY9+507.96、DY9+706.31~DY10+926.23、DY11+299.36~DY12+478.87等6段河段 (略) 石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
3.贵台镇那朴村至贵台镇河段。本段起于贵台镇那朴村,止于贵台镇镇区,治理河长6.175km,新建护岸长3293.59m,左岸护岸2471.57m,右岸护岸822.02m。在左岸桩号DZ16+176.94~DZ18+558.17以及右岸桩号DY17+877.79~DY18+699.81等2段河段 (略) 石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在左岸桩号DZ18+558.17~DZ18+648.51河段采用C20埋石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
4.大寺镇三益村至屯妙村河段。本段起于大寺镇三益村官滩水闸下游,止于屯妙村茅岭江汇合口,治理河长1.915km,新建护岸长2407.65m,左岸护岸535.29m,右岸护岸1872.36m。在左岸桩号DKZ0+953.04~DKZ1+345.82、DKZ1+490.05~DKZ1+632.56以及右岸桩号DKY0+651.91~DKY2+524.27等3段河段 (略) 石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
(二)排水工程设计
在桩号DY7+197.37、DZ7+598.93、DY7+823.68、DY8+349.87、DZ11+355.82、DZ16+886.2、DZ17+917.82处共布置7座排水涵管,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圆管,内径600mm。
(三)附属工程设计
在新建护岸段结合现状人居条件及规划,布置79座下河梯道,其中左岸设40座,右岸设39座。型式采用斜坡护岸下河梯,顺坡面垂直堤顶线布置,梯步尺寸为0.3m×0.15m(宽×高),阶梯两侧各布置0.25m宽的梯带。
(四)疏浚工程设计
在DS0+000~DS1+050、DS1+800~DS2+700、DS12+500~DS12+750、DS13+750~DS14+700等4段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总长度为3.15km,清淤总面积为*.7m2,清淤总量为*m3。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5172.*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010.*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应认真执行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坚持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施工期间注重保护河岸原生植被,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重新报我局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概算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钦北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钦北水利字〔2024〕9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钦州 (略)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必要性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是《广西大寺江治理方案》的规划内容,为提高大寺江岸坡稳定性,防治水土流失,保障贵台镇、大寺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 (略) 钦北区贵台镇、大寺镇及沿岸乡村,工程治理河段总长20.59km,共包括贵台镇那略村至洞利村河段、贵台镇洞利村至那朴村河段、贵台镇那朴村至贵台镇河段、大寺镇三益村至屯妙村河段等4段。工程新建护岸总长为19.91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10.03km,右岸新建护岸9.88km,沿岸设置排水涵管7座,下河梯道79座,清淤长度3.15km。
本工程贵台镇、大寺镇镇区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大寺江沿岸农田耕地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或平岸设计。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护岸工程设计
1.贵台镇那略村至洞利村河段。本段起于贵台镇那略村合 (略) 桥上游侧50m处,止于洞利村31 (略) 桥,治理河长8.422km,新建护岸长7089.88m,其中左岸护岸3380.45m,右岸护岸3709.43m。在左岸桩号DZ4+685.97~DZ5+831.68、DZ6+509.28~DZ8+744.02以及右岸桩号DY4+722.67~DY8+432.10等3段河段 (略) 石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
2.贵台镇洞利村至那朴村河段。本段起于贵台镇洞利村31 (略) 桥,止于那朴村那朴水闸,治理河长4.078km,新建护岸长7118.83m,左岸护岸3643.54m,右岸护岸3475.29m。在左岸桩号DZ8+744.02~DZ10+010.73、DZ10+014.42~DZ10+761.28、DZ11+221.02~DZ12+850.99以及右岸桩号DY8+432.10~DY9+507.96、DY9+706.31~DY10+926.23、DY11+299.36~DY12+478.87等6段河段 (略) 石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
3.贵台镇那朴村至贵台镇河段。本段起于贵台镇那朴村,止于贵台镇镇区,治理河长6.175km,新建护岸长3293.59m,左岸护岸2471.57m,右岸护岸822.02m。在左岸桩号DZ16+176.94~DZ18+558.17以及右岸桩号DY17+877.79~DY18+699.81等2段河段 (略) 石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在左岸桩号DZ18+558.17~DZ18+648.51河段采用C20埋石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
4.大寺镇三益村至屯妙村河段。本段起于大寺镇三益村官滩水闸下游,止于屯妙村茅岭江汇合口,治理河长1.915km,新建护岸长2407.65m,左岸护岸535.29m,右岸护岸1872.36m。在左岸桩号DKZ0+953.04~DKZ1+345.82、DKZ1+490.05~DKZ1+632.56以及右岸桩号DKY0+651.91~DKY2+524.27等3段河段 (略) 石笼挡墙+植草护坡的结构形式。
(二)排水工程设计
在桩号DY7+197.37、DZ7+598.93、DY7+823.68、DY8+349.87、DZ11+355.82、DZ16+886.2、DZ17+917.82处共布置7座排水涵管,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圆管,内径600mm。
(三)附属工程设计
在新建护岸段结合现状人居条件及规划,布置79座下河梯道,其中左岸设40座,右岸设39座。型式采用斜坡护岸下河梯,顺坡面垂直堤顶线布置,梯步尺寸为0.3m×0.15m(宽×高),阶梯两侧各布置0.25m宽的梯带。
(四)疏浚工程设计
在DS0+000~DS1+050、DS1+800~DS2+700、DS12+500~DS12+750、DS13+750~DS14+700等4段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总长度为3.15km,清淤总面积为*.7m2,清淤总量为*m3。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5172.*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010.*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应认真执行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坚持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施工期间注重保护河岸原生植被,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重新报我局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略) 钦北区大寺江河道治理工程概算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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