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城市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烘干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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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城市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烘干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白城市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烘干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洮环建字〔2024〕18号

(略) 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

  你单位《关于< (略) 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烘干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林昌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建设地 (略) 洮北区东风乡工农村砖厂屯,项目东侧为空地, (略) , (略) 洮北区万宝集农机牧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及废弃砖厂,北侧为空地;占地为设施农用地;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6t/h 的燃生物质热风炉和1台300t/d 的烘干塔以及配套粮食提升、筛分等设施。建设规模为:年烘干玉米*t。冬季办公室使用空气能取暖。

  二、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的审查意见,原则同 (略) 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烘干塔项目。

  三、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噪声、垃圾等污染环境。

  (二)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室内水冲厕所,进入防渗污水储池内,定期清抽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处理措施如下:

  1.热风炉烟气。烟气经低氮燃烧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其烟尘、SO2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其NOX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粉尘。包括清理、烘干、运输、输送、筛分、装卸、尿素臭气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应选用密闭性良好的设备,筛分设备整体设置于密封装置内部,对输送和提升装备加设密封罩,减小物料输送落差,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在卸料进出口设置移动式除尘器,厂内地面硬化,对运输车辆加盖苫布,烘干塔安装防尘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处理,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

  1.玉米杂质、玉米皮经收集后,暂存于热风炉间,外送养殖户综合利用;

  2.热风炉炉渣、除尘灰经袋装收集后,暂存于热风炉间,定期赠予附近农户用作肥料;

  3.筛分杂质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生活垃圾、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各污染物监测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落实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排污。

  七、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该项目开展事中事后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

  2024年9月24日

  关于白城市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烘干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洮环建字〔2024〕18号

(略) 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

  你单位《关于< (略) 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烘干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林昌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建设地 (略) 洮北区东风乡工农村砖厂屯,项目东侧为空地, (略) , (略) 洮北区万宝集农机牧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及废弃砖厂,北侧为空地;占地为设施农用地;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6t/h 的燃生物质热风炉和1台300t/d 的烘干塔以及配套粮食提升、筛分等设施。建设规模为:年烘干玉米*t。冬季办公室使用空气能取暖。

  二、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的审查意见,原则同 (略) 洮北区宏晟园种植家庭农场烘干塔项目。

  三、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中废水、废气、噪声、垃圾等污染环境。

  (二)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室内水冲厕所,进入防渗污水储池内,定期清抽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处理措施如下:

  1.热风炉烟气。烟气经低氮燃烧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其烟尘、SO2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其NOX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粉尘。包括清理、烘干、运输、输送、筛分、装卸、尿素臭气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应选用密闭性良好的设备,筛分设备整体设置于密封装置内部,对输送和提升装备加设密封罩,减小物料输送落差,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在卸料进出口设置移动式除尘器,厂内地面硬化,对运输车辆加盖苫布,烘干塔安装防尘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处理,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如下:

  1.玉米杂质、玉米皮经收集后,暂存于热风炉间,外送养殖户综合利用;

  2.热风炉炉渣、除尘灰经袋装收集后,暂存于热风炉间,定期赠予附近农户用作肥料;

  3.筛分杂质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生活垃圾、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各污染物监测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落实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该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排污。

  七、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该项目开展事中事后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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