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2024年9月24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 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编制负责人) |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
1 | 长兴圣 (略) 新建汽车内饰件配套项目 | 长兴圣 (略) | 长兴县泗安镇东村工业园 | 总投资*元,租赁浙江长兴 (略) 现有闲置厂房,购置挤出机、挤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预计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汽车内饰件*件的生产能力。 | 杭州 (略) (聊媛) | |
2 | 年产*套(件)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技改项目 | 浙江 (略) | 长兴县经济技术开 (略) 与发展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本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实施技改,新增液压机、激光切割机、喷钎预喷涂线、表面处理喷涂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对现有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提升产品质量,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套(件)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产能不变。 | 湖州 (略) (贾善明) |
2024年9月24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 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编制负责人) |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
1 | 长兴圣 (略) 新建汽车内饰件配套项目 | 长兴圣 (略) | 长兴县泗安镇东村工业园 | 总投资*元,租赁浙江长兴 (略) 现有闲置厂房,购置挤出机、挤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预计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汽车内饰件*件的生产能力。 | 杭州 (略) (聊媛) | |
2 | 年产*套(件)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技改项目 | 浙江 (略) | 长兴县经济技术开 (略) 与发展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本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实施技改,新增液压机、激光切割机、喷钎预喷涂线、表面处理喷涂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对现有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提升产品质量,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套(件)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产能不变。 | 湖州 (略) (贾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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