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合肥建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值15000万的石油新型材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合肥建强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值15000万的石油新型材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建强 (略) 《年产值*万的石油新型材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值*万的石油新型材料配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花岗镇工业聚集区丰乐河大 (略) 交口 | ||
建设单位: | 合肥建强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划用地*.2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7678.7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391.28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石油新型材料配件及其他金属制品5000吨,其他配件350套。项目于2024年7月12日取得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107-*-04-01-*。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1)施工扬尘: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效控制施工、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要做好围挡防护工作并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要设置篷布遮挡,遇大风、沙尘暴天气停止施工。 (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 (3)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顺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设备,并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减速慢行等措施,确保满足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标准。 (4)施工固废:土建施工建筑垃圾中废钢筋头和废木料可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和砖头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有关 (略) 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 (略) 线、时间运行处置。施工 (略) 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指定位置堆放。 运营期:(1)大气环境:淬火废气、防锈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经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切割、焊接、打磨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补漆、晾干均位于密闭补漆室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微负压集中收集,经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须规范设置采样孔,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2)地表水环境: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外排水一并 (略) (略) ,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丰乐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水槽及盐槽槽渣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含切削液废铁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化学包装桶、水溶性淬火溶液槽倒槽废液(含槽渣)、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建强 (略) 《年产值*万的石油新型材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值*万的石油新型材料配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花岗镇工业聚集区丰乐河大 (略) 交口 | ||
建设单位: | 合肥建强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规划用地*.2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7678.7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391.28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石油新型材料配件及其他金属制品5000吨,其他配件350套。项目于2024年7月12日取得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107-*-04-01-*。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1)施工扬尘: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效控制施工、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要做好围挡防护工作并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要设置篷布遮挡,遇大风、沙尘暴天气停止施工。 (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 (3)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顺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设备,并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减速慢行等措施,确保满足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标准。 (4)施工固废:土建施工建筑垃圾中废钢筋头和废木料可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和砖头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有关 (略) 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 (略) 线、时间运行处置。施工 (略) 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指定位置堆放。 运营期:(1)大气环境:淬火废气、防锈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经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切割、焊接、打磨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补漆、晾干均位于密闭补漆室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微负压集中收集,经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9米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须规范设置采样孔,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2)地表水环境: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外排水一并 (略) (略) ,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丰乐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水槽及盐槽槽渣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含切削液废铁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化学包装桶、水溶性淬火溶液槽倒槽废液(含槽渣)、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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