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莲心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数字化湖羊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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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莲心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数字化湖羊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莲心 (略) 数字化湖羊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莲心 (略)
  建设地址:长兴县林城镇连心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浙江莲心 (略) 成立于2021年1月,位于 (略) 长兴县林城镇连心村,主要经营湖羊养殖。本次数字化湖羊养殖项目总用地约101亩,新建双层羊舍21幢,面积*平方米;粪便处理车间用地1830平方米;辅房2幢,421平方米;饲料仓库2幢,2604平方米;管理用房1幢,304平方米;二层办公室1幢898平方米;配电房1幢,81平方米;传达室2幢87平方米;宿舍1幢453平方米;仓库1幢794平方米;洗消转运用地32平方米;冷库1个,80平方米;出羊月台1个,占地1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湖羊2.*头,年出栏种羊*头,肉羊2.*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林城镇的连心村、方山窑村、大云寺村、上狮村、周吴岕村,画溪街道的新庄村、三新村等行政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查询湖羊生活习性,湖羊不喜水喜欢干燥环境,因此羊舍无需进行冲洗,仅定期进行羊舍消毒即可,因此无羊舍冲洗废水;羊尿产生量较小,项目拟将干羊粪、羊尿分别收集,干羊粪收集至羊粪收集罐,羊尿收集至尿液储存池,羊粪外运装袋前羊尿再喷洒于收集罐内,因此无羊尿排放。羊粪输送带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与羊尿一起收集,后期喷洒于干羊粪,不排放;消毒用水喷雾后全部蒸发损失,无消毒废水排放;羊舍臭气喷淋用水在喷淋过程中全部损耗,无废水排放;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长兴 (略) 处置。综上,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各股废水处置措施均可行,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在敏感保护目标及最大落地点的贡献值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夜间各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长兴 (略) 处置。废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2. 羊舍从管理、清粪工艺、饲料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措施,同时,羊舍恶臭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淋吸收装置处理。粪便处理臭气经生物除臭后排放。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气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 羊粪便、饲料残渣外售给有机肥加工厂作为原料。分娩废物及病死羊采用冷库(制冷剂R410A,不使用液氨)储存,在长兴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下, (略)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一般包装物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医疗废物和废化学品包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项目的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使机械设备能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地各环境要素功能区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长兴县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4.9.24~2024.10.12),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浙江莲心 (略) ,联系电话:*,联系人:周鹏飞
  2、 (略) (环评单位):孟伟江 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萧山区北干 (略) 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2508室 邮编:*
  3、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72-*;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莲心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4日

*-*-265-环境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莲心 (略) 数字化湖羊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莲心 (略)
  建设地址:长兴县林城镇连心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浙江莲心 (略) 成立于2021年1月,位于 (略) 长兴县林城镇连心村,主要经营湖羊养殖。本次数字化湖羊养殖项目总用地约101亩,新建双层羊舍21幢,面积*平方米;粪便处理车间用地1830平方米;辅房2幢,421平方米;饲料仓库2幢,2604平方米;管理用房1幢,304平方米;二层办公室1幢898平方米;配电房1幢,81平方米;传达室2幢87平方米;宿舍1幢453平方米;仓库1幢794平方米;洗消转运用地32平方米;冷库1个,80平方米;出羊月台1个,占地1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湖羊2.*头,年出栏种羊*头,肉羊2.*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林城镇的连心村、方山窑村、大云寺村、上狮村、周吴岕村,画溪街道的新庄村、三新村等行政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查询湖羊生活习性,湖羊不喜水喜欢干燥环境,因此羊舍无需进行冲洗,仅定期进行羊舍消毒即可,因此无羊舍冲洗废水;羊尿产生量较小,项目拟将干羊粪、羊尿分别收集,干羊粪收集至羊粪收集罐,羊尿收集至尿液储存池,羊粪外运装袋前羊尿再喷洒于收集罐内,因此无羊尿排放。羊粪输送带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与羊尿一起收集,后期喷洒于干羊粪,不排放;消毒用水喷雾后全部蒸发损失,无消毒废水排放;羊舍臭气喷淋用水在喷淋过程中全部损耗,无废水排放;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长兴 (略) 处置。综上,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各股废水处置措施均可行,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在敏感保护目标及最大落地点的贡献值均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昼夜间各场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四、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长兴 (略) 处置。废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2. 羊舍从管理、清粪工艺、饲料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措施,同时,羊舍恶臭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淋吸收装置处理。粪便处理臭气经生物除臭后排放。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废气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 羊粪便、饲料残渣外售给有机肥加工厂作为原料。分娩废物及病死羊采用冷库(制冷剂R410A,不使用液氨)储存,在长兴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下, (略)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一般包装物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医疗废物和废化学品包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项目的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使机械设备能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地各环境要素功能区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长兴县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4.9.24~2024.10.12),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浙江莲心 (略) ,联系电话:*,联系人:周鹏飞
  2、 (略) (环评单位):孟伟江 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萧山区北干 (略) 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2508室 邮编:*
  3、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72-*;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莲心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4日

*-*-26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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