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普恒制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大同市泰康国际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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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普恒制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大同市泰康国际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4日我局拟对 (略) 扩建项目、 (略) 泰康国际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

通讯地址:经开区道坛街59号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扩建项目

大同经开区高新产业园

(略)

山西 (略)

本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内容:建设 2 座综合生产车间、 1 座办公楼、2 座宿舍楼, 在已建成的锅炉房内新增 2 台座 2t/h 蒸汽发生器,并对已建成的 4t/h 天然气锅炉进行改造,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对现有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优化改造。

建设规模:年产大山楂丸2 亿丸、金刚烷胺糖浆3000 万支、氨磁必利注射液6000 万支、血生口服液3000 万支、 氯化钾颗粒2 亿袋、复方匹克硫酸钠颗粒1.2 亿袋、玛巴洛沙

韦片8000 万片、硫 酸艾沙康唑胶囊4000 万粒,年产大川芎口服液2000 万支、景天五加颗粒1

亿袋、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8000 万支、酒石酸阿福特罗吸入溶液4000 万支。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 100%围挡、施 (略) 100% 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 100%冲洗、工地物料堆放 100%覆盖,减少施工期扬尘产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

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 20 时至次日 8 时不得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场

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车间,注射剂生产线含尘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化药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中药口服固体生产线废气在生产线各主要产尘点均安装负压集气集气罩,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中药口服液生产线废气称量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中药前处理工序废气在净选、粉碎、筛分等主要产尘点均安装负压集气装置,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中药提取工艺废气药渣存放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与*醇回收装置外排废气汇集至一条总管内,由风机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处理后废气由 1 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锅炉烟气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均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燃烧产生的烟气汇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泵房、污泥处理间均采取封闭措施,并安装集气管道,通过离心风机将废气收集后经“二 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由 15 米的排气筒排放。各车间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烟气、蒸汽发生器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1929-2019)表 3 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其他废水经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规模为 900m3 /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沉淀+二级接触氧化”)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最终进入御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962-2015)中 B 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主要设备应尽量安排在车间内,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风机加装隔声罩,出口加装消声器,采用软连接;在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降低噪声传播。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药品、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化药除尘灰、化学品包装材料、废试剂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内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中药除尘灰、中药废弃物及中药渣收集后定期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外包装材料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圾封闭式垃圾箱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略) 泰康国际医养中心项目

(略) 经开 (略) 樊庄家园小区西侧

(略) (略)

山西 (略)

本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拟设置的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眼科、妇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核医学科)(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等。设计床位472 张;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即施工工地 100%围挡、施 (略) 100%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 100%冲洗、工地物料堆放 100%覆盖,减少施工期扬尘产生。

2、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备、车辆等冲洗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期场地内使用旱厕,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场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作业尽量远离附近敏感目标等居民区,并且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在夜间 22:00 至次日 6:00 期间进行高噪声机械作业的有关规定,对于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并产生噪声的工序,必须在当地环保部门登记备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预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按申请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使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时,应和周围单位及居民通过友好协商,取得谅解,或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以免因噪声问题引发污染纠纷。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污水池体均采取地埋式设备设施;格栅间、污泥脱水机房位于污水处理站上方建设的污水处理垃圾回收间内,密闭作业;喷洒除臭剂等抑制恶臭产生;加强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种植吸附能力强的植物,减少对周围的影响。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恶臭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3中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3座食堂分别安装1台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普通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座100m3化粪池) (略) 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池+消毒工艺,规模200m3 /d);特殊性质医疗废水( (略) 检验或化学清洗剂时使用硝酸、硫酸、过氯酸等酸性物质而产生的污水)采取在室内就地中和法处理,中和剂可选用氢氧化钠、石灰等:采取以上预处理后,特殊性质医疗废水 (略) 区污水处理站;食堂废水经隔油(1座2m3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经 (略) 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 (略) 系统,最 (略)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 中预处理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经常对产噪设备性能进行检查,保持设备平衡,以减少振动产生,平时要对防噪设施经常维护,确保其发挥正常功能; 病房及手术室要设置隔音门窗,隔音玻璃;加强车辆管理,要求进入项目区车辆禁鸣喇叭,并设立明显禁鸣牌;在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降低噪声传播。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医疗垃圾经收集后储存于专用容器内,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库(20m2),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格栅渣及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内封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理处置;生活垃圾及中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有关规定;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需要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规定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4日我局拟对 (略) 扩建项目、 (略) 泰康国际医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

通讯地址:经开区道坛街59号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扩建项目

大同经开区高新产业园

(略)

山西 (略)

本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内容:建设 2 座综合生产车间、 1 座办公楼、2 座宿舍楼, 在已建成的锅炉房内新增 2 台座 2t/h 蒸汽发生器,并对已建成的 4t/h 天然气锅炉进行改造,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对现有工程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优化改造。

建设规模:年产大山楂丸2 亿丸、金刚烷胺糖浆3000 万支、氨磁必利注射液6000 万支、血生口服液3000 万支、 氯化钾颗粒2 亿袋、复方匹克硫酸钠颗粒1.2 亿袋、玛巴洛沙

韦片8000 万片、硫 酸艾沙康唑胶囊4000 万粒,年产大川芎口服液2000 万支、景天五加颗粒1

亿袋、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8000 万支、酒石酸阿福特罗吸入溶液4000 万支。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 100%围挡、施 (略) 100% 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 100%冲洗、工地物料堆放 100%覆盖,减少施工期扬尘产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

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应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 20 时至次日 8 时不得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场

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车间,注射剂生产线含尘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化药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中药口服固体生产线废气在生产线各主要产尘点均安装负压集气集气罩,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中药口服液生产线废气称量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中药前处理工序废气在净选、粉碎、筛分等主要产尘点均安装负压集气装置,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中药提取工艺废气药渣存放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与*醇回收装置外排废气汇集至一条总管内,由风机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处理后废气由 1 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锅炉烟气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均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燃烧产生的烟气汇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泵房、污泥处理间均采取封闭措施,并安装集气管道,通过离心风机将废气收集后经“二 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废气由 15 米的排气筒排放。各车间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烟气、蒸汽发生器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1929-2019)表 3 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其他废水经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规模为 900m3 /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沉淀+二级接触氧化”)处理,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最终进入御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962-2015)中 B 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主要设备应尽量安排在车间内,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风机加装隔声罩,出口加装消声器,采用软连接;在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降低噪声传播。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药品、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化药除尘灰、化学品包装材料、废试剂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内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中药除尘灰、中药废弃物及中药渣收集后定期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外包装材料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圾封闭式垃圾箱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略) 泰康国际医养中心项目

(略) 经开 (略) 樊庄家园小区西侧

(略) (略)

山西 (略)

本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拟设置的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眼科、妇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核医学科)(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等。设计床位472 张;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即施工工地 100%围挡、施 (略) 100%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 100%冲洗、工地物料堆放 100%覆盖,减少施工期扬尘产生。

2、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备、车辆等冲洗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期场地内使用旱厕,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场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作业尽量远离附近敏感目标等居民区,并且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在夜间 22:00 至次日 6:00 期间进行高噪声机械作业的有关规定,对于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并产生噪声的工序,必须在当地环保部门登记备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预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按申请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使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时,应和周围单位及居民通过友好协商,取得谅解,或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以免因噪声问题引发污染纠纷。

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污水池体均采取地埋式设备设施;格栅间、污泥脱水机房位于污水处理站上方建设的污水处理垃圾回收间内,密闭作业;喷洒除臭剂等抑制恶臭产生;加强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种植吸附能力强的植物,减少对周围的影响。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恶臭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3中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3座食堂分别安装1台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普通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座100m3化粪池) (略) 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池+消毒工艺,规模200m3 /d);特殊性质医疗废水( (略) 检验或化学清洗剂时使用硝酸、硫酸、过氯酸等酸性物质而产生的污水)采取在室内就地中和法处理,中和剂可选用氢氧化钠、石灰等:采取以上预处理后,特殊性质医疗废水 (略) 区污水处理站;食堂废水经隔油(1座2m3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经 (略) 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 (略) 系统,最 (略)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 中预处理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经常对产噪设备性能进行检查,保持设备平衡,以减少振动产生,平时要对防噪设施经常维护,确保其发挥正常功能; 病房及手术室要设置隔音门窗,隔音玻璃;加强车辆管理,要求进入项目区车辆禁鸣喇叭,并设立明显禁鸣牌;在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降低噪声传播。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医疗垃圾经收集后储存于专用容器内,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库(20m2),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格栅渣及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内封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理处置;生活垃圾及中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有关规定;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需要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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