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南县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定南县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定南县水利局:
报来关于定南县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定水利字〔2024〕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赣市农财字〔2023〕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农村供水设施建设,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定南县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养项目(项目代码:2409-*-04-01-*),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定南县水利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定南县岭北镇,历市镇,龙塘镇等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等:在岭北镇铺设单芯电缆约390米,新建7米高电杆约4根、约40立方米的蓄水池1座、水源点水陂1座、规格40-DN90PE的给水管约2100米、闸阀井约10座、不锈钢水箱1座、雨棚1个等。 (略) 镇新建水源点水陂1座、砌筑水池挡墙约15米、场地硬化约35㎡,新建踏步1座、边坡水泥砂浆抹面约75㎡。在龙塘镇柏木村新建水源点水陂1座、DN75PE给水管约1000米、闸阀井约3座、DN300排淤管等。在天九镇五户村新建*PE管约2700米、闸阀井3座、水陂1座等。在鹅公镇大风村敷设埋地电缆约220米、砼沟底护包管约265米、*PE管给水管约800米、砌筑水源点水陂1座、维修闸阀井2座等。在岿美山镇水源点水陂加固挡墙约22米,新建2米高砼挡墙长约22 米、砌筑水源点水陂1座、粗滤池1座等。
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122.*元,其中工程费用113.*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请定南县水利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定南县水利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定南县水利局:
报来关于定南县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定水利字〔2024〕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赣市农财字〔2023〕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农村供水设施建设,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定南县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养项目(项目代码:2409-*-04-01-*),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定南县水利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定南县岭北镇,历市镇,龙塘镇等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等:在岭北镇铺设单芯电缆约390米,新建7米高电杆约4根、约40立方米的蓄水池1座、水源点水陂1座、规格40-DN90PE的给水管约2100米、闸阀井约10座、不锈钢水箱1座、雨棚1个等。 (略) 镇新建水源点水陂1座、砌筑水池挡墙约15米、场地硬化约35㎡,新建踏步1座、边坡水泥砂浆抹面约75㎡。在龙塘镇柏木村新建水源点水陂1座、DN75PE给水管约1000米、闸阀井约3座、DN300排淤管等。在天九镇五户村新建*PE管约2700米、闸阀井3座、水陂1座等。在鹅公镇大风村敷设埋地电缆约220米、砼沟底护包管约265米、*PE管给水管约800米、砌筑水源点水陂1座、维修闸阀井2座等。在岿美山镇水源点水陂加固挡墙约22米,新建2米高砼挡墙长约22 米、砌筑水源点水陂1座、粗滤池1座等。
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122.*元,其中工程费用113.*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请定南县水利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定南县水利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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