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9月拟作出的贵州坤元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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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9月拟作出的贵州坤元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坤元 (略) 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坤元 (略) 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



(略) 白云区沙 (略) 555号伊思特工业园2号楼

贵州坤元 (略)

贵州 (略)














贵州坤元 (略) 拟在 (略) 白云区沙 (略) 555号伊思特工业园2号楼一楼新建1台X射线检测系统(型号:TK-XYD-160DR,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11.25mA),新增探伤机为固定式定向探伤机(自屏蔽式X射线探伤装置),对公司生产的零件内部结构进行无损检测。






















施工期:

本项目X射线检测系统是由屏蔽体(铅室)和操作台等组成的一体式设备,将由专业供应商直接运送安装到指定区域,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

本项目探伤机管电压为160kV,管电流为11.25mA,满功率运行时,X射线检测系统曝光室四周屏蔽体外30cm处的最大辐射剂量率约为1.402μSv/h,东侧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1.402μSv/h;南侧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507μSv/h;西侧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1.402μSv/h;西侧防护门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1.402μSv/h;北侧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507μSv/h;顶部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805μSv/h,底部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917μSv/h,通风口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382μSv/h,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要求及《工业X射线探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 250-2014)中“关注点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2.5μSv/h”的要求。

本项目探伤铅室周围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约为1.346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约为0.176mSv,均能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剂量限值和本项目管理目标限值的要求(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25mSv)。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报批公示稿-贵州坤元 (略) 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 - 副本_纯图版.pdf


评估意见


〔2024〕499号关于对《贵州坤元 (略) 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坤元 (略) 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坤元 (略) 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



(略) 白云区沙 (略) 555号伊思特工业园2号楼

贵州坤元 (略)

贵州 (略)














贵州坤元 (略) 拟在 (略) 白云区沙 (略) 555号伊思特工业园2号楼一楼新建1台X射线检测系统(型号:TK-XYD-160DR,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11.25mA),新增探伤机为固定式定向探伤机(自屏蔽式X射线探伤装置),对公司生产的零件内部结构进行无损检测。






















施工期:

本项目X射线检测系统是由屏蔽体(铅室)和操作台等组成的一体式设备,将由专业供应商直接运送安装到指定区域,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

本项目探伤机管电压为160kV,管电流为11.25mA,满功率运行时,X射线检测系统曝光室四周屏蔽体外30cm处的最大辐射剂量率约为1.402μSv/h,东侧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1.402μSv/h;南侧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507μSv/h;西侧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1.402μSv/h;西侧防护门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1.402μSv/h;北侧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507μSv/h;顶部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805μSv/h,底部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917μSv/h,通风口屏蔽体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0.382μSv/h,能够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要求及《工业X射线探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 250-2014)中“关注点最高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2.5μSv/h”的要求。

本项目探伤铅室周围辐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约为1.346mSv;公众年有效剂量最大约为0.176mSv,均能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剂量限值和本项目管理目标限值的要求(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25mSv)。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报批公示稿-贵州坤元 (略) 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 - 副本_纯图版.pdf


评估意见


〔2024〕499号关于对《贵州坤元 (略) 新建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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